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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监管:平衡发展和有效监管,谨防“一刀切”

作者:邹舟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1-03-29 16:39:02

摘要:将电子烟定义为烟草,意味着电子烟的行业门槛将变得更高。

邹舟/文

近日,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将电子烟定义为烟草,意味着电子烟的行业门槛将变得更高。此消息一出,许多电子烟相关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声大跌,一家美股上市的电子烟巨头股更是在一夜之间蒸发了近千亿。

国内电子烟市场鱼龙混杂,确实有进一步规范的必要,继2019年1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之后,更大力度的监管升级迫在眉睫。

但是,将电子烟纳入烟草专卖监管真的是最佳选择吗?答案有待商榷。根据北京日报3月23日报道,北京市控烟协会回应称,对电子烟的乱象应该加强监管,但建议不纳入烟草专卖监管,而是交给卫生健康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管。同时,北京控烟协会会长认为,电子烟只有加热不燃烧型属于烟草,其他主要类型不是烟草制品,如果将电子烟全部纳入烟草专卖,是给已经对国民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烟草业进一步扩张的机会。

眼下,我国电子烟行业具备广阔的发展空间。艾媒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电子烟市场规模已达83.8亿元,从2013年的5.5亿元急速扩张,八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72.5%。同时,中国电子烟消费者占吸烟人数比重仅有0.6%,未来的电子烟产品渗透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全球电子烟市场的整体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据咨询与情报公司Arizton研究分析,2020年-2025年,全球电子烟市场收入将超过600亿美元,大约以15%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

中国承担着全球电子烟90%以上的供应链业务,是全球最大的电子烟生产基地,并形成了从上游的原材料供应商到中游的电子烟设计制造商,再到下游的销售企业这一套完整的产业链。目前,全球电子烟市场已经形成了“中国生产,欧美消费”的产业格局。总的来说,电子烟产业为我国贡献了大量就业机会和出口创汇。

所以,如果要将电子烟纳入烟草专卖监管,也要考虑到这对整个电子烟产业链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如果对电子烟产品也采取相同的监管办法,想必电子烟的自由生产与流通会受到很大限制,电子烟企业将遭遇重创。

另外,根据《关于加强卷烟出口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出口卷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境外商标注册并上报进出口总公司;对出口卷烟的客户必须进行资格、资信审核,进出口总公司应当建立全国出口卷烟的客户档案。同样,如果这一规定在电子烟身上实现,也将对我国电子烟行业的出口业务造成影响,也对我国电子烟企业在全球竞争格局中的优势地位造成威胁。

此外,当下的电子烟产业多是民营企业。《公司法》赋予了企业更大的自治空间,如果将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有关部门的计划范畴,则与《公司法》的规定相悖。客观而言,电子烟行业必然需要更完善的政策来约束和管控,但更需要产业发展和有效监管之间的平衡,整个行业才能走向可持续发展。

电子烟监管,需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处理电子烟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谨防一刀切。相信随着强监管政策的不断推出,规范操作的电子烟行业正规军将会持续涌现,而整个电子烟行业的监管体系与市场也将日趋成熟。

编辑:蒲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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