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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成大股东“提款机”:新旧实控人轮番作案,侵占资金归还难 | 315专题

作者:林坚 陈锋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1-03-15 11:11:36

摘要:北大商业评论首席研究员鲍迪克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上市公司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是一个很难根治的问题,它就像慢性病,存在伦理与法理的两个思考。”

上市公司成大股东“提款机”:新旧实控人轮番作案,侵占资金归还难 | 315专题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林坚 陈锋 北京报道

上市公司的权益归全体股东所有,大股东若“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自然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在A股市场,大股东将上市公司当成“提款机”现象屡见不鲜,令中小股东和监管部门深恶痛绝。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宋一欣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应当区分“正常”的资金占用和违规的资金占用两种情况。“对于关联交易导致资金被占用,这应该还算’正常’。大股东蓄意,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实际上侵犯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一般证监会会查处甚至处罚。投资者根据处罚决定可以提起诉讼。”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之际,《华夏时报》记者统计了2020年以来曝出的一些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件。

新实控人效仿前任继续“侵占”

据《华夏时报》记者统计,天泽信息(300209.SZ)先后两任实际控制人均曾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天泽信息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伯荣,分别于2019年4月29日、5月10日、5月13日及2020年6月24日,非经营性相继占用上市公司2122.60万元、107.34万美元、32.66万美元、1500万元。天泽信息现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四清于2019年10月8日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001万元。

其中,截至2020年6月29日,孙伯荣于2019年占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但前者2020年占用的1500万元资金至今仍未归还。肖四清在承诺期限内归还了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

记者注意到,2019年底以来,天泽信息重要股东、董监高密集实施减持,原实控人孙伯荣也大举减持,之后现实控人肖四清才“被动”上位。新、旧两位实控人合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9565.60万元,均是通过预付采购款方式进行。

截至2021年2月19日,天泽信息资金占用余额1500万元。《华夏时报》记者从天泽信息证券事务代表处获悉,截至3月11日,孙伯荣(2020年占用的1500万元)资金与利息均未归还,肖四清(占用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并未归还。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大股东抽走上市公司资金,使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扩大,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部分上市公司因此被推至退市甚至破产的边缘。根据天泽信息发布的业绩预告,2020年度,该公司预计亏损10亿元至13亿元,同比下降2119%-2725%。

公司陷入巨亏、经营危机,与资金被占用、内控不足是否有关?天泽信息证券事务代表告诉记者,一切以披露的公告为准。

记者留意到,天泽信息称其子公司6000万元银行贷款逾期,公司无力清偿。但根据该公司2020年三季报,截至9月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7.05亿元。同期,公司短期借款2.23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8亿元、长期借款1.57亿元,长短期债务合计为5.28亿元,其中一年内需偿还的短期债务合计为3.71亿元。为何公司子公司6000万元银行贷款清偿不起?天泽信息证券事务代表称,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和解方案,初步计划以处置离岸保证金的方式清偿逾期债务。

一边是资金被占用,另一边是天泽信息业绩不断下滑。据天眼查APP显示,天泽信息成立于2000年,次年便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专注于提供产业互联网IT服务,迄今已形成现代制造、公共服务、跨境电商、海外及投资等四大业务群。《华夏时报》记者发现,2011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54亿元。2012年,净利润下滑至0.05亿元,2013年至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07亿元、0.10亿元、0.02亿元,其中,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02亿元,上市后首次陷入亏损。随后,2018年,天泽信息再度亏损,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为-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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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天泽信息相关财务指标

在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ST辅仁(600781.SH)等被点名。

*ST辅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被认为是一起大股东及关联方长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典型案件。2015年至2018年,*ST辅仁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长期非经营性占用及子公司资金,期末余额分别为4.1亿元、5.8亿元、4.7亿元和13.4亿元,且*ST辅仁未在相关年度报告和重组文件中依法披露。《证监会》2020年10月27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大股东为*ST辅的控股股东。

承诺归还占款一拖再拖

国务院2020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要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意见》称,对已形成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限期予以清偿或化解;对限期未整改或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重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是A股市场屡见不鲜的痼疾,据悉,其表现形式有关联交易、垫付费用、拆借资金、提供担保等。

资金被占用被查后,资金的归还问题也成了难题。ST浩源(002700.SZ)就是代表之一。

2020年4月29日,ST浩源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周举东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5.31亿元,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0年5月28日,该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出具《还款计划承诺函》,承诺分三期最迟于12月31日归还全部占用资金。

然而,深交所2021年1月6日向ST浩源下发关注函。截至关注函发函日,上述占用资金归还金额为0。之后,ST浩源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再次承诺于2021年3月31日前归还全部占用资金。

此后,在ST浩源2月份的公告中,又出现了这样的内容:若2021年3月31日前未能归还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将积极配合上市公司所采取的实现抵押及质押权(包括资产拍卖)、代位行使债权、司法诉讼、强制执行等途径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

ST浩源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行为似乎不止一次。此前的2017年至2018年间,ST浩源同样因为隐瞒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而被新疆证监局立案调查,最终新疆证监局对ST浩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控股股东周举东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其余相关高管等,分别处以不同程度的警告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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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ST浩源近年营利情况,业绩出现下滑

《华夏时报》记者向该公司发去采访函并致电ST浩源证券事务部门,接听的工作人员表示,正值年报披露期,公司不方便接受记者采访,但可以回答以投资者身份提出的问题。

对于公司资金被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确实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行为,但公司已经采取例如发律师函等措施督促实际控制人还款的一系列举措。实际控制人也表示要通过变卖资产,不动产变现等方式还款,但遇上疫情以及其他情况,导致还款变慢。如果实际控制人确实无法还款,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

当记者询问投资者十分关心的“公司是否存在内控机制缺失,董事长是否滥用职权”等问题时,对方称“公司并不存在这样的情况,除资金被占用,其他项目运行良好。”而当本报记者欲继续追问其他问题时,对方挂掉了电话。

那么,上市公司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的顽疾可以被根治吗?北大商业评论首席研究员鲍迪克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上市公司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是一个很难根治的问题,它就像慢性病,存在伦理与法理的两个思考。”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它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鲍迪克表示,除了有关部门加强立法或审计,敦促控股股东加强自律,媒体加强对之的他律,中小股东也应该积极发挥自己在股东代表大会中的监督作用。


责任编辑:麻晓超 主编:夏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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