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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孙洁:应鼓励医院和保险公司在特需医疗服务领域合作开展商业健康险试点

作者:吴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1-03-02 14:41:58

摘要:2021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孙洁提交了一份关于调整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政策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健康需求的提案。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核心和主体,改善和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的主力军,在此次抗击新冠疫情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伴随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健康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原有公立医院特需医疗管理政策已无法适应当前公立医院应对医疗健康需求变化、可持续运营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亟待政策方面做出及时调整。

2021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孙洁提交了一份关于调整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政策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健康需求的提案。

孙洁表示,公益性是我国公立医院的最根本导向,与此同时,通过向全社会提供诊疗服务获得业务收入已成为公立医院最重要的补偿渠道。客观上我国公立医院存在平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需要。但她也指出,目前,我国公立医院面临着一些新的环境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三方面:一方面是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健康需求。新医改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当前人民群众在医疗健康方面的需求方面日益转变为对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健康服务的需求。这种需求变化和我国目前的医疗服务供给体系存在着供求不均衡,不充分的矛盾。

另一方面是公立医院面临现实的运营压力。伴随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持续开展,公立医院原有的收入模式发生较大变化;与此同时,新冠疫情对正常就医秩序带来较大的冲击。这些多重因素导致公立医院在当前面临着较大的可持续运营压力,许多公立医院出现运行困难的情况。

另外,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缺乏空间。《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我国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公立医院在我国医疗服务业务总量和优质医疗资源的分布上都居于核心地位。由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为政策性保障制度,其在参保对象覆盖上与商业健康保险重合。因此,孙洁表示,商业健康保险只有在服务内容上和基本医疗保险有所区别才能保留并获得部分市场空间。如果在公立医院内部不能留出区别于基本医疗服务的特需医疗空间,对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非常不利。

针对以上公立医院面临的实际情况和现存问题,孙洁认为,亟需从三方面对公立医院特需医疗管理政策进行调整。

首先,放开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限制。孙洁指出,我国医疗服务领域目前最为突出的矛盾在于人民群众对多元化、多层次医疗服务的需求没有得到全面充分地满足。对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的限制客观上压制了公立医院主动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的动力。

因此,她提出,在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并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应放开对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限制,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的同时,通过发展特需医疗服务,保障公立医院运营的可持续性,进而反哺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并提高整体医疗技术水平,更好地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

其次,要放开公立医院特需医疗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和使用。孙洁认为,基于特需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需求的特殊性,同时在补偿机制上存在多种支付和补偿方式,其在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和使用上应区别于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具体而言,在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带量采购工作中,应将特需医疗服务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排除在带量采购的报量计算和使用考核范围之外。针对特需医疗药品和耗材的采购和使用应充分给与医疗机构自主权力,通过多种不同的采购方式灵活确定并根据实际需要使用。

另外,应鼓励医院和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在特需医疗服务领域合作开展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孙洁表示,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结构单一,以疾病保险和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进行二次报销的短期医疗保险产品为主,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在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上严重供给不足。为确实做到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和补充,孙洁认为,应鼓励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和公立医院合作,基于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开发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切实发挥商业健康保险优势,推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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