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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新规即将落地,周一开盘八成垃圾股应声下跌,市场预计三分之一股票将被资金抛弃

作者:贾谨嫣 陈锋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0-12-14 11:11:12

摘要:退市制度“箭在弦上”。《华夏时报》记者近日从证监会新闻办了解到,证监会在退市规则方面进行了六方面的改革,目前沪深交易所正在修订退市相关规则,并于近期公布并征求意见。

退市新规即将落地,周一开盘八成垃圾股应声下跌,市场预计三分之一股票将被资金抛弃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贾谨嫣 陈锋 北京报道

退市制度“箭在弦上”。《华夏时报》记者近日从证监会新闻办了解到,证监会在退市规则方面进行了六方面的改革,目前沪深交易所正在修订退市相关规则,并于近期公布并征求意见。

北京看懂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易芃预计,征求意见稿或将于年底前出台。退市制度的改革将有助于加速优胜劣汰,利好优质标的。短期以预期影响为主,或有8000亿元的年成交额转移至优质标的;中期来看,退市率或可提升5倍以上;长期来看,预计三至五年内,主动退市或渐成主流。

专家认为,退市制度新规即将落地之记,将遏制“炒小”“炒差”之风。截至12月14日,A股ST、*ST股共有217只。记者注意到,证监会发布退市制度消息后,12月14日开盘,前述217只股票仅有45只上涨,占比20%。

退市制度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路径之一,除此之外,证监会决定自12月11日起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以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该专项行动将与目前A股4106家上市公司息息相关。

退市制度即将落地

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随后,12月11日,证监会发布退市制度新规的相关消息。

记者了解到,针对当前退市中存在的问题,证监会在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强化交易所退市实施的主体责任、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优化投资者保护机制六个方面提出改革措施,拟在全市场开展退市制度改革。

财务专家王耀武认为,目前我们的上市制度跟高考制度差不多,难进难出,缺少优胜劣汰的竞争制度。退市制度新规的落地会给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参与者一定的压力,让上市公司专注经营业绩,不然就会被市场抛弃。退市制度及全面注册制实施后,壳资源价值将大打折扣,上市变得简单,退市也变得容易,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迷恋程度下降。

王耀武预计,退市制度新规落地后,最容易触发退市条件的则是财务类问题,如年报难产,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等。

某大型券商分析师王宇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退市制度新规落地后,预计三分之一的股票将被资金抛弃。完善退市制度利好资本市场,却利空了很多业绩表现并不优异的股票,这也将降低选股难度。

年报披露季临近,部分A股公司面临退市。退市制度新规即将出炉,业绩差股票可能面临洗澡。王宇预计,垃圾股、业绩表现不佳的上市公司可能出现爆雷现象,重点关注业绩预增公司和经营稳定的公司。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比起股市盈利,应做好风险控制。

市场将不再“炒小”“炒差”

IPO是直接融资的入口,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科创板、创业板接连出现多家企业被暂缓的情形,沪深交易所排队审核企业高达500多家,市场一度认为系“IPO收紧”的表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对此回应称,近期部分企业被暂缓系交易所依法依规做出的决定,并不存在刻意收紧IPO的情况。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末,直接融资存量达到79.8万亿元,约占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29%。其中,“十三五”时期,新增直接融资38.9万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32%。

为近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监会决定自12月11日起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

此前一段时间,A股部分上市公司因治理失效、管控失灵、运作失序等引发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造假、操纵并购等严重问题,凸显出上市公司治理不科学、不平衡的情况仍然存在,反映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法定职责落实不到位、上市公司决策管理不科学、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等深层次问题。

证监会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将重点聚焦三个方面任务。一是强化公司治理内生动力,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督促整改,督促上市公司将整改薄弱问题和提升治理水平结合起来,以整改促提升,不断增强上市公司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形成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健全公司治理制度规则,进一步落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强化上市公司长期激励机制。除此之外,将抓好“关键少数”培训,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增进认知认同、凝聚市场共识,营造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良好氛围。

记者了解到,目前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已建立自查清单填报系统。2020年6月30日以前上市的公司应当在2021年4月30日前登录指定网站,对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认真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公司治理经验,完成专项自查工作。上市公司全体董事、总经理(总裁、行长)、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应当在专项自查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编辑:严晖  主编:夏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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