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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备案制正式执行!“带金销售”何时休?

作者:孙源 于玉金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0-12-03 21:56:07

摘要:12月1日起,《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正式施行,医药代表7种行为被严禁,包括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未经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等。

医药代表备案制正式执行!“带金销售”何时休?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孙源 于玉金 北京报道

“基于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公司决定对于在医院开展产品推广活动的人员进行备案……”11月份,在某大型外资药企就职的医药代表林东收到了公司发来的这样一则邮件,公司要求医药代表在月底前补充提交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学历/专业、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日期、个人照片。

12月1日起,《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正式施行,医药代表7种行为被严禁,包括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未经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等。

据《华夏时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已有多家药企从11月起组织进行医药代表备案工作,包括罗氏、赛诺菲、辉瑞、参天药业等,更早行动的企业在10月起就开始进行备案。

随着近年来药品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辅助用药重点监控等一系列政策的推行,国家推进医药代表回归学术、药企规范化营销提上日程。但就目前来看,《办法》对医药代表“带金销售”的遏制,不是短期即可一蹴而就的事情。

奖金与销量挂钩仍普遍

《办法》明确严禁医药代表的7种行为: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未经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对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赠、资助、赞助;误导医生使用药品,夸大或者误导疗效,隐匿药品已知的不良反应信息或者隐瞒医生反馈的不良反应信息;其他干预或者影响临床合理用药的行为。

按照《办法》的要求,“承担药品销售任务”从医药代表的职能中剥离。国家药监局推进医药代表管理办法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从企业端遏制医药代表带金销售的违规行为, 引导医药代表回归学术本位, 加强事前监管。那么这一《办法》能够落地到何种程度?

“《办法》能否落地,关键在于监管环节能否跟上。”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创始人史立臣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医药代表备案制不能从根本上肃清医药代表商业贿赂的现象,“备案”只是完成了对医药代表信息的采集报备,后续如何对医药代表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还是未知。

记者采访数位医药代表发现,对于《办法》的施行,他们普遍显得较为漠然,就职过两家大型外资药企,从事医药代表职业四年的林东(化名)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目前其工作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公司也未对医药代表具体工作执行层面给出新要求,他提到:“这几年关于医药代表的改革不是一次两次了,包括不允许考核销量,但是很难落实。”而当下行业的情况是,几乎所有医药代表的奖金都与药品销量直接挂钩。

然而,医药代表薪资与销售指标不“脱钩”,以违规营销换取销量的现象就不会消失。

史立臣对《华夏时报》记者称,未来,医药代表的职能将分为不同方向发展,学历背景好、专业能力强的药代会往医学学术、药品交流等专业方向发展,而销售能力强的药代会向公立医院之外,包括药店、民营医院、诊所等方向发展,此外,医药代表还需要负责医药公司渠道对接、发货回款等商务层面的工作。

监管部门规范医药代表管理的构想酝酿已久,早在2017年12月, 国家即公布了《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国家治理医药代表违规营销推广行为的决心可见一斑。对于违反规定的医药代表如何惩处?《办法》显示:“对存在上述情形的医药代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暂停授权其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并对其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重新确认授权。”

需靠药品集采等政策同步推进

按照业内观点,“带金销售”现象的消失需要时间,仅仅依靠该制度的施行还不够,需要采取多种治理手段同步进行,同时对我国医疗体制进行深入而系统地改革,让药品定价系统回归科学而规范的定价调整机制。

其中最为显效的手段便是药品集采,从2018年“4+7带量采购”至今,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势如破竹,未来随着药品集采范围的再扩大,药品推销空间将逐步被挤压,医药代表的销售职能也必然将被进一步削弱。

就目前来看,国家集采药品主要以仿制药为主,多年来,中国仿制药同质化竞争严重,大批医药代表披着学术交流的外衣“收买”医生,但其实医生在仿制药用药上对于专业性学术推广的需求并不高。

在医药、医院、医保的联动体系下,无论是药代“带金销售”,还是药品价格虚高,背后的成因都较为复杂。“不能单单依靠对医药代表管理来完成。”史立臣表示,“如果从根源上难以杜绝带金销售现象,那么带量采购就能够解决很大一部分问题。如果未来政策性市场全面铺开,没有进入集采范围的药品不允许在医院销售,药企和医院也就没有合作空间了。”

“当然,集采需要基本覆盖院内常用药品,目前一家医院的药品品种平均大约在1000-1500个,当集采量覆盖到院内用药80%时,带金销售的现象就会极少了。”他建议道,需要关上高价非集采中标药品在医院售卖的门。

除此之外, 值得探讨的一个现象是,因集采被裁员或处于被裁边缘的医药代表群体近年来屡屡在药企大规模裁员和变相裁员的风波中备受关注。

12月2日,从事医药代工作4年,在目前的外资药企工作近两年的刘静(化名)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其上司近期通过各自方式对其进行“劝退”,蓄意迫其主动离职的意图明显。今年8月,其负责的药品在今年第三批国采中首次中标。

责任编辑:黄兴利 主编:寒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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