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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多起诉讼!安徽三联集团实控人涉家族股权纠纷“罗生门”

作者:胡金华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0-11-19 14:10:40

摘要:《华夏时报》记者在当日参加庭审并了解到,该案颇为蹊跷,可谓案中有案、案外有案,围绕这份“912协议”竟然产生了27起诉讼,根据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显示,其中15起在金会庆与五位姐姐之间展开,12起则围绕着金会庆与妻子之间展开,而所有案件共同指向金会庆名下17.18%的三联集团股权归属权。

陷多起诉讼!安徽三联集团实控人涉家族股权纠纷“罗生门”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胡金华 上海 合肥报道

今年10月22日,安徽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针对安徽三联投资集团实控人金会庆与其五位姐姐之间在2018年9月12日所签《股权转让协议》(下称“912协议”)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上诉案,并进行公开庭审。

《华夏时报》记者在当日参加庭审并了解到,该案颇为蹊跷,可谓案中有案、案外有案,围绕这份“912协议”竟然产生了27起诉讼,根据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显示,其中15起在金会庆与五位姐姐之间展开,12起则围绕着金会庆与妻子之间展开,而所有案件共同指向金会庆名下17.18%的三联集团股权归属权。

随后,本报记者进一步梳理资料发现,作为安徽三联集团实控人的金会庆,旗下拥有两大优质资产,其一是旗下的民营高等学院-----三联学院;另外一家则是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三联交通”),金会庆是这两家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值得关注的是,三联交通正在冲刺科创板IPO上市辅导。

2020年10月28日,2020安徽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在合肥启幕,同日发布的《安徽上市公司发展报告(2020)》显示,截至2020年10月,安徽A股上市公司为122家,上市公司数量保持全国第九、中部第一。而作为该省大型民营企业之一的安徽三联投资集团却至今仍在资本市场门外徘徊。

17.18%股权引发的纠纷案

在10月22日进行的金会庆与其五位姐姐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案中,本报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按金会庆与五个姐姐的观点,其五位姐姐共持有17.18%这部分股权虽然转让到金会庆名下,但并不属于金会庆,其只是代持,最终属于金会庆的儿子所有,之所以进行转让是基于税务筹划的考虑。

但另外作为上诉方金会庆妻子的观点则指出,这部分股权属于金会庆,所谓税务筹划的“912协议”是个赝品,该协议为事后补签,以阻击夫妻间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

颇为有趣的是,基于各自的逻辑,金会庆及其五个姐姐从2019年5月开始在同一时间各自打起了各自的官司,到目前为止,一审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决金会庆名下的17.18%的三联集团股权回转给其五个姐姐。而始终无法参与该案的金会庆妻子则于今年10月15日发起确认安徽三联集团“912协议”无效的诉讼。

在合肥中级人民法院金融保险室10月22日举行的上述庭审中,作为上诉方的金会庆妻子再次提出的证词中列举了二十多条证据,举证金会庆与其五个姐姐之间的股权转让为虚假诉讼。而且三联集团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旗下三联学院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上市前集中股权与金会庆股权代持不可能并存。被上诉人金会庆一方代理律师则在庭审中坚称高新区法院判决已经生效,“912协议”效力不容置疑,并表示再也不会推动三联学院上市事宜。

值得关注的是,在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庭发言也明确释明了两点:其一案件看似复杂,其实都是离婚诉讼引发的;其二“912协议”的意图就是阻击金会庆股权被分割。”

然而仅仅一周之后,11月2日,《华夏时报》记者获得的上诉案件判决书显示,该案合议庭还是作出了不支持“912协议”效力无效的判决。

11月5日,上诉方代理律师上海海若律师事务所吴卫义对本报记者分析指出,在合肥高新区针对金会庆与其姐姐之间的股权纠纷的审理中,双方之间基本没有一般案件的对抗性,双方提供的所谓协议的复印件似乎都是来源于一份原件,金会庆与他姐姐们的所谓内部协议有倒签伪造之嫌。在本案以及所关联的一系列案件中,这些不合理之处似乎有了合理的解释-----婚姻财产争议所致。

“该案从立案到开庭再到判决仅仅用了三周时间。如此高效审理的背后是受高新区法院生效判决影响。一家企业上市之前一般会引入战略投资,战略投资人将获得一定的股权,这意味着原来股东的持股比例将不可避免地被摊薄,而战略投资引入的轮数越多,原股东的持股比例摊薄的幅度也更大。从确保公司上市后的控制力的角度出发,上市前公司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采取集中股权筹码的作法非常必要,也非常关键。但结合家族内部多起诉讼呈现的情形看,金会庆似乎并不在乎股权的集中问题。”同日,该案上诉方另一位代理律师上海劲力律师事务所高永峰也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而在此前的10月15日,《华夏时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得一份落款为“三联集团部分中小股东”的《告各位中小股东书》,其内容显示,金会庆引发多起诉讼,前有他哥哥金观庆的股东知情权纠纷案,后有他与其妻子宋扬的离婚诉讼案,还有与王珏等诸多三联集团离职高管的股权纠纷,及与赵峰等高管劳动纠纷,甚至有欠工程款、欠薪纠纷等。

告知函的“罗生门”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金会庆作为安徽三联集团实控人,多年来一直在谋求旗下安徽三联学院和三联交通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后者更是曾在新三板挂牌后又摘牌,从2018年起,三联交通又聘请海通证券作为其科创板上市的辅导券商,如今金会庆陷入家族股权纠纷案中悬而未决,为三联交通的上市路平添了几分“变数”。

11月6日,本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得了一份安徽三联交通与其辅导券商海通证券之间的告知函,这份在2019年5月30日由三联交通上市辅导券商海通证券同行部相关人士签字的告知函内容显示,三联交通由于实控人金会庆的相关股权被司法冻结,导致三联交通不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权注册制管理办法》的规定,三联交通IPO项目原定于2019年6月份申报科创板的相关计划暂停实施,三联交通IPO项目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在当月底前撤离项目现场。

但是本报记者却在11月8日从中国证监会官网发现,三联交通截止到2020年11月6日,最新的安徽辖区拟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辅导进展情况表显示,其从2018年10月海通证券与三联交通前述上市辅导协议之后,分别向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报送了八期辅导进展报告,辅导进程并未终止。

对此,记者分别向海通证券致电以及发送采访邮件,就此告知函信息的真伪进行求证,不过截止发稿,海通证券并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回复;此后,记者也向安徽三联交通方面致电要求进行采访,也被对方相关人士拒绝,而本报记者向公司的官方邮箱发送采访函也未获回复。

“一般来说,提交给法院的文件证据必须是真实的,如果告知函的内容属实,那么在2019年5月期间,海通证券的辅导团队应该是彻底退出了三联交通的辅导项目,而且到目前金会庆的司法案件也未结束,因此海通证券不可能在7月份又进驻进去了。这存在两种可能,就是这份签字告知函是三联交通自己伪造的,海通证券方面并不知道有这份函存在;另外一种就是海通证券相关人士私自出了一份签字文件给三联交通。但是事实上,海通证券一直到现在都在对三联交通进行上市辅导,因此足以说明这份告知函与实际情况是相违背的,那么不符合实际的文件显然不能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11月9日,上海一位业内资深人士也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曲折上市路

金会庆的多起悬而未决的股权诉讼案件,使得旗下三联交通从2009年就改制筹备上市,但至今仍在资本市场门外守候,这也让诸多利益相关方唏嘘不已。

据悉,三联交通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资本4308.34万元。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示范园区,主要从事驾驶人考试系统工程装备和智能交通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服务。已获得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等资质。其自称拥有行业领域唯一的“国家车辆驾驶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引领我国车辆驾驶安全工程技术研发及产业辐射。

但三联交通公司一直未对“安徽三联车辆驾驶安全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实际出资,“安徽三联车辆驾驶安全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也未正式经营,后干脆在2016年6月28日办理了注销手续。

在2012 年 2 月,三联交通申请上市材料正式上报并被证监会正式受理,三联交通分别于2014年5月23日和2014年10月29日,在证监会官网上披露了拟登陆深市创业板的招股说明书。彼时的招股书显示,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652.10万元、19012.33万元、29029.49万元和17517.1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387.71万元、3878.43万元、7884.93万元和5101.39万元,4050万股的小盘股,业绩不可谓不靓丽。

而到了2015年7月,有公开报道称三联交通受举报信影响,其上市被证监会被否决。由其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举报信的核查显示,被否决的原因主要有公司在上市前夕两名董事离任,总经理及三名副总请辞离职导致管理层出现重大变动;其二则是实际控制人金会庆控制的企业负有大额债务,包括债务重组后仍欠付农业银行贷款本息20323.99万元,欠付内部集资11444万元等。

今年11月7日,本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得当时三联交通董事兼总经理王珏辞职后所写的《让真相大白——给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一封信》,信中讲述了其被迫辞职的过程和三联交通上市失败的原因。

“我与三联集团之间的《聘用合同》期限为2015年2月28日,当时三联交通正等待上发审会,我作为三联交通的董事长、总经理兼法人代表,为了顺利上会,实控人和我口头约定,任职至2015年5月18日三联交通董事会换届。但2015年3月4日,当时的董秘拟定董事会决议(实际上没有召开董事会),并代表实控人行使表决权,选举实控人担任董事长、法人代表。迫于各种压力和当时的工作氛围,我于4月20日提出辞去三联交通董事兼总经理职务,5月18日离职。三联交通当年创业板上市失败,证监会发审委不核准决定写得很清楚,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反映出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存在不确定的实际问题,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一个不需要开董事会就可以随便更换董事长的拟上市企业,这样的治理结构稳定吗?”11月16日,王珏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在谈到当初离职时,王珏坦言,被迫离职的其他几位高管,都是为三联集团服务20年以上的元老级员工,最后却被无谓地卷入诉讼之中空耗时间、精力与金钱,虽然最后讨回了公道。

公开资料也显示,在王珏等一批三联交通元老级员工离职后,2016年4月1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公告(“新三板”)三联交通的挂牌申请获得批准,并于当年4月14日公开转让;到了2019年1月,由于其准备科创板上市,三联交通正式从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摘牌。在整个挂牌期,三联交通的股价交投极其清单,几乎没有成交量。

“尽早处理完股权纠纷,使得三联交通能够顺利上市,是符合各方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我们诚心倡议各利益相关体各尽所能,敦促安徽三联集团实控人尽快妥善处理内外矛盾,以期相关企业早日上市。”对此,三联集团的一位不愿具名的小股东也在11月13日对《华夏时报》记者称。

围绕三联集团实控人所涉股权纠纷的最终走向,以及子公司三联交通IPO事宜,本报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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