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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强药企超半数被曝非法收受回扣 集中采购能否斩断医药灰色交易链?

作者:于娜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0-10-22 20:33:39

摘要:周树认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还有一些有待完善的问题,如中标药因无回扣而被医生限制使用、中标和未中标药企销售额倒挂的问题等,只有大多数药企实现了传统的药品营销方式真正重塑,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现收入获得合理补偿,药企和医院降低对药品耗材采购使用中灰色利益的依赖,才能彻底斩断药品耗材回扣利益链。

百强药企超半数被曝非法收受回扣  集中采购能否斩断医药灰色交易链?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于娜 北京报道

药剂科是医院采购的关口,由此也成为药企和销售代表进行商业贿赂的重点目标。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了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原药剂科工作人员王晓俊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回扣1019万余元的受贿案件细节。多名医药销售商表示,王晓俊收取的回扣高达药品零售价的40%。

据各地纪检委官方发布消息,2020年上半年已有多名公立医院院长、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立案审查调查,其中接受医药代表或代理商回扣是出现频率最高的问题,涉案金额居高不下,腐败利益链条环环相扣。

甚至,药企送回扣也面临着激烈的竞争。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2016年至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直接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

“集中带量采购让药企无需通过回扣就能进入医院,从而压缩了销售成本,挤出了高药价中的水份。”医药战略顾问周树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在现行的医药营销模式下,医院才是药企销售的终端出口。随着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的深入推进,要保证医院对中标药品的落地情况,防止出现专门挑未中标高价药开,而少用或不用中标低价药的情况,监管手段和改革措施结合,降低药企和医院对灰色利益链的依赖度。

药品耗材回扣案件高频出现

医院的药剂科成了抢手的“肥差”,因为这里掌握着采购药品的“大权”,工作人员想要从药企和销售代表那里捞好处很便利。

在药剂科工作多年的王晓俊,对医院药品采购操作流程了如指掌,并从中发现了生财之道。药代为了统计医生回扣数额,需要了解医生处方用药量,王晓俊就从贩卖医生处方用药量统计数据入手,尝到甜头之后,王晓俊的胃口变大,他找到了生意人潘某,与他里应外合进行药品销售代理,由潘某在台前操作,自己则在幕后遥控指挥。

据王晓俊交代,寻找药品的标准,一是医院里缺少的,二是适用范围比较大的,比如呼吸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都能用的。“范围大了,销量就大,利润就高”。他说。

利用职务便利,王晓俊和潘某二人将一批批药品采购入县第一人民医院,多达几十种的药品占据了不小的市场份额。其中,仅注射用拉氧头孢钠等2种药品就为王晓俊等人带来了高达325万元的“好处费”。

桐庐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披露,王晓俊负责医院新药引进的初核和药品的日常采购,掌握着医院的用药信息,他的药品销售不是纯粹的商业行为,而是建立在职务便利之上的。

而另外一起查处的医疗腐败案件中,医院的心血管内科从领导到医生几乎都被销售商的回扣“攻陷”。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公布的判决书显示,曾身居江苏省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位置的陈建昌,不仅自己收受医用耗材代理的回扣,还拉着科室其他人员共同参与。

陈建昌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公司代理的医用耗材销售、使用给予支持和帮助,共计收受上述公司实际负责人樊某所送人民币322万元。此外,樊某还通过陈建昌向该科室其他人员行贿,金额共计279万元。

据中纪委国家监委官网,今年上半年披露的医疗领域腐败案件中,收取药品耗材回扣是出现频率最高的问题,涉案金额居高不下。

“高回扣通过高药价最终转嫁到患者身上,患者看病贵的问题依旧难以解决。”周树认为,药企、中间商、医院采购人员已经形成了一条医疗贿赂利益链,不给回扣药品进不去医院,给回扣就不得不提高药价,从而又衍生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过度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等医疗乱象。

行贿药企将面临集采出局

在药品销售价格中,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合理利润,仅占了较小的部分。Wind数据显示,2019年,353家A股药企销售费用合计达2995亿元,整体呈现走高态势,原因在于医药行业销售费用中带金销售、商业贿赂在不断增加。长久以来,给医生回扣行贿已经成为医药代表推销药品的“敲门砖”。

对于药品耗材价格虚高、带金销售、医疗腐败等问题,2018年11月开始的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拉开了药品降价潮的序幕,如今经过三轮国家集采和地区联盟几轮集中带量采购,上百种药品耗材的价格大幅下降,甚至降幅最高达到了90%以上。

“带量采购降价谈判的空间主要在药企销售中间环节。”周树认为,进入集采的药企也就无需再去给医生回扣了,自然就压缩了企业的营销成本,从而实现药品降价,让利于患者。

“没想到和我们竞标的那家跨国企业给出了史无前例的低价,导致我们直接出局。”一家国内药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向《华夏时报》记者感叹,他们对带量采购的力度还是判断有误。

为了不丢失原有的医院渠道和客户资源,药企即便将产品价格一降再降,,也要拼了命中标,就连以往独占鳌头的跨国原研药企也不例外。业内人士认为,这些拟中选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后,挤掉的主要是销售费用等“水分”,药品生产企业“还是能赚钱的”,这也是带量采购以价换量。

但是,周树认为,在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之外,还有20%到30%的市场,如今这部分市场的竞争变得更为激烈,未中标药企将全部希望寄于此,为了抢占市场,与行贿带来的巨大利益相比,药企回扣现象还会增加。只有加大药企的行贿“成本”,才能让违规药企有所忌惮。

到2020年底前,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应建立并实施信用评价制度,涉及医药商业贿赂等7种失信行为的医药企业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据此,药企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将面临书面提醒告诫、依托集中采购平台向采购方提示风险信息、限制或中止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限制或中止采购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披露失信信息等处置措施,失信行为涉及省份数量达到规定条件的,还将由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启动全国联合处置。

药企“黑名单”制度出炉后,为确保及时准确完整获取案源信息,国家医保局积极与司法、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探索建立交流和政策联动机制。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医保局签署《关于开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信息交流共享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定期通报制度,持续深化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协同合作。

另外,9月下旬,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对北京、河北等1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实地督察。

周树认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还有一些有待完善的问题,如中标药因无回扣而被医生限制使用、中标和未中标药企销售额倒挂的问题等,只有大多数药企实现了传统的药品营销方式真正重塑,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现收入获得合理补偿,药企和医院降低对药品耗材采购使用中灰色利益的依赖,才能彻底斩断药品耗材回扣利益链。

责任编辑:方凤娇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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