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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股同洲电子再遭“举牌” 华夏人寿合计持股10%成第二大股东

作者:吴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12-20 19:40:23

摘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期间,华夏人寿-分红-个险分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8.8万股,增持均价3.88元/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4%。

亏损股同洲电子再遭“举牌” 华夏人寿合计持股10%成第二大股东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自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运营部主任任春生表示,鼓励保险机构以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的方式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上市公司,以更加灵活的方式更积极地参与解决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以来,保险机构纷纷响应,多家险企在资本市场动作频频。

12月19日晚间,同洲电子发布公告称,收到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夏人寿”)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期间,华夏人寿-分红-个险分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8.8万股,增持均价3.88元/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4%。

此前,华夏人寿-万能保险产品已持股同洲电子6830.8万,占该公司总股本比例9.1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夏人寿合计持有同洲电子10.00%股份。

12月20日,同洲电子开盘一字涨停,涨幅9.97%,股价报收4.19元。若按此收盘价计算,华夏人寿此次增持已净赚195万元。

对于增持原因和目的,华夏人寿表示,为二级市场投资。对于未来持股计划,华夏人寿表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选择合适的时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同时,同洲电子公告表示,华夏人寿——万能保险产品、华夏人寿-分红-个险分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增持行为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公开资料显示,华夏人寿成立于2006年12月,总部设在北京,是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153亿元,法定代表人李飞。共有11家持股股东。

而同洲电子主营业务为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智能数字终端、智能网关、数字电视前端设备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主要面向广电运营商、电信运营商及全球海外运营商市场。

值得一提的是,同洲电子的经营状况并不理想,今年前三季度均亏损。

同洲电子的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0.04元,净利润-2654.83万,同比增长-1877.49%;2018年中报每股收益-0.04元,净利润-2962.83万;2018年三季度每股收益-0.09元,净利润-6896.87万。

除了持有同洲电子之外,华夏人寿持有股份超过5%的上市公司还有五家,分别为勤上股份(14.15%)、凯撒旅游(5%)、力源信息(8.86%)、延安必康(6.57%)、杉杉股份(5.36%)。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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