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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药治沉疴! 证监会推出最严停复牌制度 谁还敢“任性”停牌?

作者:王兆寰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11-07 14:15:11

摘要:被视为A股特色的“任性停牌”,遭遇史上最强监管。

猛药治沉疴! 证监会推出最严停复牌制度   谁还敢“任性”停牌?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兆寰 北京报道

被视为A股特色的“任性停牌”,遭遇史上最强监管。

11月6日晚间,证监会对外正式颁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应当审慎停牌,以不停牌为原则、停牌为例外,短期停牌为原则、长期停牌为例外,间断性停牌为原则、连续性停牌为例外。

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及时披露的原则,分阶段披露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不得以相关事项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请股票停牌代替相关各方的保密义务。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的任性停牌已经触及监管层的底线并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国际市场惯例相违背。MSCI就明确指出,A股存在的重要乱象之一就是乱停牌,这是不可以容忍的。MSCI拟将A股的权重有5%提升至20%,证监会推出停牌制度则是针对性的回应。

董登新认为,2018年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尤其是双向开放力度加大,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速度加快。上交所即将推出科创板,沪伦通年底有望落地,中国股市必须要适应市场环境,遵守国际规则。监管层十分着急也希望尽快根除任性停牌的乱象,这是A股久病的牛皮癣。任性停牌表明上市公司胸中无法,对市场没有诚信,所以必须根治,重拳根治。

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

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主要功能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提示重大风险,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近年来,证监会不断优化交易监管,组织证券交易所完善相关规则,规范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行为,上市公司股票随意停牌、长期停牌、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但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实践中仍存在着停牌事由较多,停牌期限特别是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限较长等问题。为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资本市场质量,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优化交易监管,减少交易阻力,增强市场流动性,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证监会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确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压缩了股票停牌期限,增强了市场流动性。

据悉,《指导意见》缩短重大资产重组最长停牌期限;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股票原则不停牌;并购重组委审核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应当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强制复牌。

同时,进一步强化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市场预期。提高初始停牌时的信息披露标准,对停牌期间重点阶段的信息披露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落实强制停复牌情形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指导意见》修改完善股票停复牌具体规则,做好有关停复牌的自律管理与服务;应当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并定期向市场公告上市公司停牌频次、时长排序情况,督促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减少停牌。

私募排排网研究员刘有华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部分上市公司任性停牌、随意停牌的现象随处可见,造成股价丧失流动性,复牌后又面临连续跌停的风险,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扰乱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也是中国资本市场向外资开放的一个阻力点。

在刘有华看来,本次被称史上最严停复牌制度的推出,将会从制度上堵住这个漏洞,完善交易制度,给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市场环境。

接轨国际化 减少市场交易摩擦

并购重组,停牌等一等;股市下跌,想办法停牌躲一躲,这样的停牌制度让国际投资者们摸不着头脑。

星石投资组合投资经理袁广平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是继交易所弱化“窗口指导”之后,监管层又一减少市场交易摩擦的举措。目前出台的主要是方向性的指引,最为重要的一点在于提出以“不停、短停、间歇性停牌”确立为停复牌基本原则。

未来细则出台将有望规范上市公司停复牌行为及期间信息披露,长期停牌、恶意停牌的行为将受到限制,保护投资者权益,增强市场流动性和透明度,与国际资本市场进一步接轨。

袁广平分析指出,从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经验来看,美国市场并没有像我国上市公司这样长时间实施停牌,只有短时间的交易中止,一般在几十分钟以内。这种短时间的交易中止总体分为三类:一是如果上市公司有重大信息披露的,需要中止交易;二是交易所监测发现股价出现异常变化,也可以自行中止该公司交易,并实施缓解股价波动的措施;三是当有要约收购方针对上市公司发布要约收购信息时,证券交易所也可以中止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

我国目前存在大量上市公司“任性”停牌的现象,由于制度上对于停牌的约束较少,导致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拖延复牌,大大增加了市场交易摩擦,也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潜在损伤,这也是A股国际化道路上饱受诟病的一点。

根据证监会的《指导意见》,证券交易所应当进一步减少上市公司可以申请股票停牌的重大事项类型,并根据不同类型的重大事项,对停牌期限、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等作出差异化安排,同时还要压缩重大事项停牌时间。

在袁广平看来,这意味着长期“任性”停牌、恶意停牌的公司或将被强制复牌。若未来停复牌细则推出,将有望进一步优化A股的交易环境,减少A股交易中的摩擦,使A股的国际化道路更为顺畅。

董登新认为,停牌制度的改革大方向是借鉴和学习欧美、中国香港市场。香港市场中,上市公司当日股价跌幅至百分之八九十,盘中都不允许停牌,也不需要停牌。

同时,监管的包容性也需要学习,不要动不动就停牌,除非重大事项停牌;即便是非要停牌也是短暂的,一个小时或是半小时。

如果确实需要停牌,停牌超过一周,应该让上市公司每周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停牌原因的变化,应该交代还需停多久,信息需透明;超过一个月,每周要开放一个交易日,让投资者去抛售或者买入,保障流动性,这是非常重要的。

编辑:刘春燕 主编: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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