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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保险机构入围税延型养老保险首批试点 抢占福建、上海、苏州三地市场

作者:胡金华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6-01 11:10:02

摘要:5月31日,经营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首批名单由因保监会正式发布,《华夏时报》了解到,此次试点共12家保险公司符合经营要求。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胡金华 上海报道

5月31日,经营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首批名单由因保监会正式发布,《华夏时报》了解到,此次试点共12家保险公司符合经营要求。

银保监会官网发布通知称,为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下称“税延养老保险”)业务试点规范运行,根据《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18〕23号,下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开展税延养老保险的业务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共有12家保险公司符合《管理办法》中所列经营要求。

12家险企分别为: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养老、新华人寿、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英大人寿。

记者了解到,在这12家机构,太平人寿和太平养老同属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泰康人寿和泰康同属泰康保险集团,因此真正参与税延型养老险保险的机构为十家。

对此,银保监会指出,进入名单的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合规、安全稳健,做好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

就在昨日,中国太保寿险副总经理郁华对外表示,由于税延养老保险具有特殊的政策性与惠民性,为了保障居民的养老利益,银保监会对经营税延养老保险业务资质的审批不仅标准高、要求细,而且很全面。对于首批获得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经营资格,多家险企表示,会积极做好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经营和管理。

泰康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兼泰康养老董事长李艳华也称, 首批获得资质,是监管对泰康综合实力的认可。税延养老保险被视为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是惠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泰康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合规、安全稳健,做好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经营和管理。

太平人寿方面则表示,目前,太平人寿已完成税延养老保险业务上线经营的各项准备工作,业务系统已经通过中保信验收,专项产品也已向银保监会报送审批,待批复完成后,将第一时间在上海、福建省(含厦门)、苏州工业园区三个试点区域启动销售。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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