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5月1日起,103种已上市抗癌药将实现零关税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5月1日起,103种已上市抗癌药实行零关税,对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和采购,对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
“三项降低抗癌药品费用的举措将于5月1日后启动。”4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
近些年,分子靶向等疗效确切的抗癌药陆续上市,引发社会关注和患者用药期待,但专利、独家的抗癌药价格较高,患者费用负担偏重。
经初步统计,我国已上市抗癌药品138种,2017年总费用约1300亿元。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药政司司长于竞进在发布会上介绍,抗癌药品费用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研发投入大。近年来,各方加大了抗癌药前期研发投入,新产品研发平均成本超过7亿美金,但成功率不到2%,企业需通过高定价收回前期投入。二是保障能力有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目前人均不到700元,大病保险报销后,部分患者自负费用负担仍然很重,补充保险、商业保险、慈善救助等发挥作用不够。三是带瘤生存期不断延长。随着癌症防治技术进步和新药上市速度加快, 2014年确诊的、生存期超过5年的肿瘤患者比例超过40%,客观上进一步推高了抗癌药品费用。
为让群众用上质量更高、价格较低的药品,按照国务院部署,2016年以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针对部分专利、独家药品,分别组织开展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和国家医保目录谈判,39个谈判品种平均降价50%以上,并已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包括了17个抗癌药品。2016年7月1日和2017年10月1日起,各地分两批将谈判药品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疗机构网上集中采购。截至今年4月18日,两批谈判的17种抗癌药品因降价节约资金41.7亿元,加上纳入医保目录后报销的部分,共为患者减轻药费负担62.4亿元。
而这,也正是上述三项举措之一,也就是对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和采购。2016年以来,国家已谈判的17种抗癌药,因前期降幅较大且约定期限尚未到期,仍然执行前期谈判价格。
除此之外的两项具体举措则为,一是进口药品实行零关税。4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已发布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4月27日已经发布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后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了103种已经上市的抗癌药。
二是对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拟由医保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开展准入谈判,将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医疗机构按照谈判价格网上采购。
就此,曾益新表示,降低抗癌药品费用,做好供应保障,涉及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医保支付和财政税收等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关系患者、医疗机构、企业、学协会等方面,迫切需要加强部门协作,引导各方有序参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与相关部门一起抓好组织实施,全流程综合施策,形成制度合力,最大程度减轻癌症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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