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对律所从事IPO证券法律业务实施全覆盖式检查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思希 北京报道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3日表示,证监会通报2017年度律师事务所从事IPO法律业务的专项检查情况,由北京、上海、江苏、湖南、深圳等八家证监局等进行,共抽查21家律所47个IPO项目。
常德鹏介绍,检查发现,大部分律所越来越重视执业规范化,特别是经历了并购重组检查的律所,执业规范性和质量明显提高。同时,也发现一些律所在执业过程中仍存在问题,部分律所内部管理松散,责任意识不强,突出表现在,一些律所不重视内控制度,内幕交易防范制度建设,制定的制度不符合法律法规,虽然建立管理制度但流于形式。有的律师尚未完全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执业理念,存在轻过程重结果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法律意见书的质量;有的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存在含糊措辞,不重视工作底稿的保存。
常德鹏强调,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贯彻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原则,对律师事务所从事IPO证券法律业务实施常态化、全覆盖式的现场检查,加大对律师事务所从事IPO证券法律业务的监管力度,强化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主体责任。
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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