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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上半年责令13家险企停止开展新业务

作者:吴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9-19 11:24:02

摘要: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杨玉山表示,初步统计,治乱象工作开展以来,公司自查发现问题1131个,涉及金额982亿元。监管部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300余个,涉及金额近10亿元。同时,上半年,保监会系统共对306家保险机构和447人实施行政处罚。

保监会上半年责令13家险企停止开展新业务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9月18日,保监会介绍保险业防风险、治乱象落实效果阶段性评估有关情况。

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杨玉山表示,初步统计,治乱象工作开展以来,公司自查发现问题1131个,涉及金额982亿元。监管部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300余个,涉及金额近10亿元。同时,上半年,保监会系统共对306家保险机构和447人实施行政处罚,其中罚款6369万元,处罚机构家数、人数及罚款金额分别同比增长31%、18%和21%。重大行政处罚次数明显增加,其中,禁止4人进入保险业,责令13家保险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

据了解,治乱象工作开展以来,保监会针对保险市场主体在偿付能力、产品开发、业务经营、资金运用等方面存在的乱象问题,部署保险机构开展了8项自查工作。具体为:

偿付能力方面。开展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自查,重点核查资产、准备金、资本、风险综合评级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是否存在数据不真实情况。

产险业务领域。一是开展车险市场专项整治,重点自查违规套费等问题。二是开展财产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对所有在用的备案产品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

人身险业务领域。一是组织人身险公司对产品开发进行自查。二是组织人身险公司对销售理赔管理情况开展自查,重点自查产品销售宣传、客户回访、续期服务和投诉处理等方面,着力整治销售误导。

中介业务领域。组织所有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对注册资本托管、职业责任保险投保、股东及股权变更等情况进行自查。

资金运用方面。组织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重点自查重大股票股权投资、另类及金融产品投资、不动产投资和境外投资等方面的市场乱象。

此外,保监会还组织开展了保险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

据了解,检查过程中,保监会组织开展了9项专项检查。一是注重强化统筹协调,发挥大兵团作战优势,灵活使用联动检查、轮动检查、异地交叉检查等方法,增强横向配合、上下联动、内外协调,形成了检查合力。二是全面推行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增强了检查执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三是坚持敢于碰硬、善于出手的“亮剑”精神,对违规问题做到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产险业务领域。一是开展农险承保理赔专项检查,继续整治承保理赔档案资料不完整、不真实问题。目前,已对5家保险法人机构及12家省级分公司开展了检查。二是开展车险业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中介业务和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业务合规性、条款费率执行情况等方面。目前,已对4家保险法人机构开展了检查。

人身险业务领域。一是开展全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检查。共检查2家保险法人机构、250家保险分支机构。二是部署人身险公司销售管理监管抽查,重点检查人身险公司开展销售管理自查整改,以及销售管理合规情况等方面。

中介业务领域。开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业务财务真实性合规性检查、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经营合规性检查,抽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对《关于做好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许可工作的通知》的执行情况。

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继续组织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亮剑行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保险销售欺骗及隐瞒行为、客户信息真实性,以及小额理赔服务落实情况。目前,已派出42个检查组130余人次,对15家法人机构的38家分支机构,以及4家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开展了检查。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方面。组织12家保监局对35家省级分公司及65家基层机构、13家保险中介法人机构及17家中介分支机构开展了检查。

此外,保监会还组织了对130家中资、51家外资保险法人机构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

与此同时,在保监会“1+4”系列文件引导下,保险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行业风险防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据保监会财会部副主任郭菁介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行业风险状况总体稳定。2季度末,全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0%,均显著高于100%和50%的偿付能力达标线。

二是行业转型效果逐步显现。部分结构好、转型早、转型快的保险公司盈利能力和资本使用效率不断提高,带动了行业偿付能力提升。从2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来看,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环比上升的公司达到66家,较1季度增加27家,上升数量为2016年以来最多;寿险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6%,较1季度上升2.4个百分点,是自2016年以来首次上升。

三是行业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保监会一系列加强风险防控的监管措施,推动保险公司切实把风险防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保险公司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风险管理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对风险管理工作的资源投入进一步加大,风险防范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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