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挥霍5个亿? 常州最大集资案没追回一分钱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5-12 19:40:29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吕方锐 常州报道
4年前的2012年11月,位于常州市的江苏奥玺担保有限公司(下称“奥玺担保”)老板王向红、曹燕平夫妇携款潜逃,涉及40多家受害企业共7亿多资金,拉开了当地建国以来最大金额集资案的帷幕。《华夏时报》曾于2016年3月以《担保公司做挡箭牌,骗了企业骗银行 常州7亿集资案警示录》为题报道过该事件,引发关注。
事发后,为追回损失,多名受害者共同雇佣了私家侦探调查,最终警方借助相关线索于2015年1月将王曹二人抓获。然而让众多受害者没有想到的是,王曹二人的归案并没有挽回他们的损失,涉案的7亿多资金成了一笔糊涂账,也不知去向。两人集资的七成借款约5亿发生于潜逃前的3个月内,根据两人归案后交代,逃跑时只带走540万现金。因此受害人质疑,难道两人在3个月时间里挥霍掉5个亿?
7亿多资金去哪了?
关于此案涉及金额,能查到的官方数据来自于侦办案件的新北经侦大队4年前出具的一份案情汇报。其中提及,初步了解到王向红以开办典当行名义向个人融资,并以转贷和贷款名义向40余家企业借款,共计6.5亿元。同时奥玺担保涉嫌抽逃1.5亿元的注册资金。另据知情人士透露,还有放贷人以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索要借款,金额过亿元。
而受害人至今没有见到完整的审计报告。
马力和张建(化名)均在案件中损失惨重,他们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早先公安机关曾告诉他们案情复杂,涉及王曹二人的60多张银行卡。但其代理律师张雁峰在查阅过卷宗后告诉他们,审计报告只有几页,仅罗列了3张卡的流水情况,也没有王向红与亲属、下属等人的资金往来。
包括马力和张建在内的受害人的统计结果是,案件共涉及近百名个人和52家企业,共8个多亿,包括公安机关查证的3.7亿诈骗资金,民事诉讼途径涉及的3.7亿,和银行被骗9千多万。如果算上奥玺担保抽逃的1.5亿注册资金,涉案金额高达近10亿。
问题在于,不论是7亿、8亿或者10亿,这笔巨额资金不知去向,警方至今没有追回一分钱。马力、张建转述王向红交代的情况,称前述资金全部用来偿还利息,潜逃时带走的540万元已经在两年间全部花完。这与受害人的说法不符。有受害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案发前3个月,王向红已经停止向借款人支付利息。在潜逃当天,王向红还向3名受害人借了870万元,潜逃期间曾购置房产、车辆等资产,并与亲属有多笔资金往来。
对于涉案金额和追查资金去向,新北经侦大队的蒋队长对记者的答复是:“不接受采访,不做回复。”
同案不同命
警方没有查清账目,对涉案资产的处置,却在法院的主导下展开了。2014年1月22日的《常州日报》上,贴出了曹燕平名下常州广鑫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和土地的联合拍卖公告。
存放奥玺担保注册资金的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同时也存放着奥玺担保的贷款保证金。有记录显示,案发后,该银行将通过奥玺担保贷款的52家企业共2250万元保证金,代偿给了其中5家企业。5家企业中包括王向红妹妹担任法人的茂征公司,以及王向红下属员工担任法人的尚勋公司。对于其余的47家公司,该银行要求他们更改贷款保证单位或直接终止贷款合同。
除此之外,王曹二人名下还有多项资产,包括两人的女儿曹玉在澳大利亚购置的别墅、奥迪A5轿车和两人在常州和无锡的别墅等多套房产。《华夏时报》记者拿到的一份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委托书显示,曹燕平于潜逃当月还将一部奥迪A8轿车转给别人。王曹二人还花费人民币约500万元为曹玉办理澳大利亚投资移民。
上述法院拍卖所得资金,用于赔偿给提起民事诉讼的受害人。这让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没有提起民事诉讼的马力和张建难以接受:这不符合“先刑(事)后民(事)”的法律原则。
当两人也准备提起诉讼时,突然获悉法院已经不受理此案的民事诉讼。
《华夏时报》记者此前曾电话采访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法院的一位吴姓法官,对于上述拍卖,他表示拍卖的并非王向红名下的财产,和王向红案的当事人不一致。他们的拍卖属于民事诉讼,和王的刑事案件无关。对于“先刑(事)后民(事)”的质疑,他并未做回应。
是集资诈骗吗?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如果再具备两个条件即构成集资诈骗罪: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使用诈骗方法。张雁峰出具的一份意见书认为,王曹在此案中筹集的大部分资金并未用于生产经营,同时有挥霍钱款和携款潜逃的情况等,符合非法占有目的;另外假借开办典当行和购买厂房等名义借款,属于使用诈骗的方法。
公安机关在以集资诈骗罪立案后,在案情通报会上又告知报案人,该案只能认定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而不能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按照本案涉及的资金规模,以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王曹二人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量刑上限是10年。有律师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罪名的这一转变实际上是对案件“降格处理”。
张建曾就此事联系新北区检察院某检察官,该检察官称,他个人认为该案应定为集资诈骗,但市检察院最终将此案定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
不论罪名如何认定,众多受害人的命运已经因该案扭转。马力的生意因资金短缺已经大不如前;张建除了一千万借款被王向红卷走,为追回借款还被王向红骗去作担保,因此背负了近两千万的债务,最终导致工厂被低价拍卖,仍资不抵债;有受害人父亲因此病故,受害人逃亡他乡;更有两名受害人在资金被骗后,自认追索无望,效仿王曹手法骗取他人钱财后潜逃。根据受害人的不完全统计,该案至少已导致30多家企业死亡或濒临死亡,众多老板破产。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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