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4800万股买100股构成短线交易 同力水泥没收第三大股东收益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3-02 18:24:57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徐超 杭州报道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同力水泥”,000885)3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瑞集团”)因构成短线交易,公司没收其获益592元。
公告称,深交所2017年2月27日向同力水泥发出《关于对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30号),根据其市场监察数据显示,天瑞集团于2017年2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同力水泥股票37000股,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同力水泥股票100股的情况,构成了短线交易行为。同时,在其买入同力水泥股票100股后,于2月15日、16日、22日、23日连续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同力水泥股票4431.9万股。
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股票上市规则》第3.1.9条规定,核实天瑞集团在2017年2月10日至2月23日的交易中构成的短线交易情况,收回其所得收益。
同力水泥董事会经过核实,天瑞集团分别与2月10日、2月15日、2月16日、2月22日和2月23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卖出同力水泥股票4800余万股。2月15日当天买入同力水泥100股。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股票上市规则》第3.1.9条规定,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或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的,构成短线交易,获得收益归上市公司。天瑞集团获益的592元被没收。
天瑞集团目前是同力水泥的三股东,近期一直在减持同力水泥的股票。
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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