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星出局 唐德影视获5-8季《中国好声音》版权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3-01 18:44:36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徐超 杭州报道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唐德影视”,300426)3月1日晚间就《中国好声音》的版权之争发布澄清公告,公司获得五年期限内在中国区域(含港澳台地区)独家开发、制作、宣传和播出第5-8 季《中国好声音》节目,并行使与《中国好声音》节目相关知识产权的独占使用许可的授权。这份澄清公告的发布,也意味着前4季在浙江卫视看到的《好声音》的制作方灿星,就此出局。
Talpa获仲裁支持
公告称,2016年2月5日,荷兰Talpa Global B.V.(简称“Talpa”)就与星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被裁定方”)《模式许可协议》及补充协议(简称“许可协议”)项下权利纠纷一案(简称“仲裁案”)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简称“香港仲裁庭”)提起仲裁。
2017 年2 月27 日,香港仲裁庭就仲裁案做出最终裁定,Talpa 在所有关键法律争端上均取得了仲裁庭的支持。裁定结果主要包括:Talpa 与被裁定方签署的许可协议于2016 年1月18日终止,但尽管许可协议终止,被裁定方仍然受到许可协议关于知识产权的限制和约束。被裁定方在2016年1月18日许可协议终止之前已经违反了、并在许可协议终止之后继续违反了其应当遵守的关于知识产权的限制和约束,包括对制作公司和播出平台部分的约定。仲裁庭要求被裁定方采取必要的措施或行动以确保制作公司和播出平台履行许可协议关于知识产权的限制和约束。
Talpa 拥有许可协议中定义的所有知识产权专属性权利。包括:a.本地的名称权,包括“the Voice of China”,拼音“zhong guo hao sheng yin”和汉字“中国好声音”;b.原始标识和当地标识;c.由制作公司和播出平台的关联公司等所不适当注册或使用的商标和易混淆相似的标识;d.音频和视频片段、制作完成的剧集、宣传材料、现场录制资料以及前几季“中国好声音”相关的音频视频素材及其版权;e.微信、微博账户和苹果应用程序;f.网站域名“www.chvoice.com”。
浙江卫视或失去《好声音》
此前,荷兰Talpa公司已经通过协议将《中国好声音》授权给唐德影视,到2015年《中国好声音》已经浙江卫视播出了4季。不过变故出现在2016年1月,因为合作出现问题,荷兰Talpa公司与灿星公司合作终止,Talpa公司随即将《中国好声音》的知识产权授予了唐德影视。
不过,灿星公司声称保留制作“原创”《中国好声音》的权利,并且继续在全国各地举行“第五季《中国好声音》”海选。虽然此后,荷兰Talpa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临时禁令,要求灿星停止侵权行为,也得到香港高等法院发布的临时禁令,不过灿星方面拒不执行,仍然大量使用《中国好声音》名称与原创内容等做宣传与节目制作。
随着这次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落定,也宣告《中国好声音》版权花落唐德影视,灿星彻底出局。而唐德版的《好声音》是否还会在浙江卫视播出现在也成为未知数。之前,有媒体发布消息称唐德版《好声音》将在北京卫视播出。
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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