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金融正文

富人们香港账户将“裸奔” CRS威力有多大?

作者:肖君秀 蓝姝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2-10 19:02:02

摘要:2017年1月1日起,香港正式实施CRS,即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今年处于收集并上报信息阶段。内地也在同步进行,2018年起两地金融账户信息将进行首次交换。如此,富人们在香港等境外资产将会呈现“透明”,不但须按规定缴税款,而且非法资产有可能被追究。

富人们香港账户将“裸奔”  CRS威力有多大?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肖君秀 蓝姝 深圳报道

2017年春节假期,内地富人们却多了一件烦心事。“大家都忙着了解香港CRS到底是个什么鬼,下一步究竟如何办?”深圳某投资公司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称,这一跨境新政将直接影响内地人在海外的资产配置。

2017年1月1日起,香港正式实施CRS,即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今年处于收集并上报信息阶段。内地也在同步进行,2018年起两地金融账户信息将进行首次交换。如此,富人们在香港等境外资产将会呈现“透明”,不但须按规定缴税款,而且非法资产有可能被追究。目前已有101个国家和地区承诺加入CRS,富人们在这些海外的金融资产都将现原形。

一石激起千层浪,最近一段时间,一些财务机构、律师机构十分忙碌,纷纷为此召开闭门研讨会,邀请高净值人士参加,如何合法、合规、合理规划海外金融资产成为眼下富人们最为紧急的功课。

富人账户隐身难

将资产转移到海外,曾是富人们投资配置甚至隐身之道,但现在这一招面临更多不确定性。

香港目前正在加紧推进CRS的实施。2017年1月1日起,香港金融机构依照CRS全球性标准,着手收集非香港税收居民和公司在港金融账户信息,然后报到香港的税务机关。

CRS为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英文缩写,即“统一报告标准”,这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014年发布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构成部分。总之承诺加入CRS的国家和地区,都要将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进行交换,海外资产隐身将变得日益艰难。

那么,哪些金融账户信息届时会交换回内地?本报记者详细查阅了CRS规定,公司等实体账户余额超过25万美元、个人账户余额100万美元起,需要报送信息。可见,CRS金融信息报送是有门槛的,小账户不在此列,换句话说CRS主要针对富人们。

哪些金融信息会被呈报和交换回来呢?在香港CRS框架下,既包括内地人账户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居留司法管辖区、税务编号、出生日和出生地等;又包括账户详情,如账户编号、结余、类现金资产、利息、股息等几乎所有账户信息纪录;至于账户种类,无论是托管账户、存款账户、保险合约及年金合约、股票投资、股权收益等统统包罗在内。

如此一来,将资产转移到海外避税的难度加大,富人们在香港等实行CRS的国家和地区开设的账户,其信息未来将会陆续交换回来,财产也将更加透明化。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称,对于国内的高净值人士而言,在海外资产配置和管理,需充分考虑CRS带来的影响,充分利用合法、合理的税务筹划空间,寻求节税之道,并尽早做出安排。

需要强调的是,执行CRS的国家和地区是对非居民金融账户进行信息报送和交换,如果在海外工作和长期居住,资产已按当地规定纳税,当然就不在此列了。

同时,是对金融账户进行信息报送,其他资产不在此列,具体来说就是在香港等境外的银行存款机构、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开设的账户。

至于个人在海外持有房产、车子、游艇等实物,这些都是个人实物资产,信息当然不需要交换。但是如果这些资产是以个人在海外开设公司的名义购买,那么将算作公司资产估值,并被计入统筹范围。

现在的问题是,作为资产合法所得,海外账户资产应该是已按规定缴完税款,否则将面临补税,而更为震慑的是非法资产将会现形。

香港一证券公司管理人士认为,CRS本身的目标在于防止资产转移到海外逃税,但同时又存在一个隐形威力,防止非法资产转移到海外隐身,也起到反洗钱作用。

CRS威力有多大?

香港与内地CRS实行,不仅对内地富人们带来影响,也会对香港金融业务带来影响。

上述香港证券管理人士说,这对香港保险、投资等金融业务会带来影响,因为最近两年内地人赴港开户投资的人数和资产日渐增多。

CRS“杀手锏”在于,一旦账户信息互换“透明化”,无论资金、投资都要合规合法。作为内地人在香港的金融账户,一是资金必需是合法收入,二是资金出境渠道合法,三是合法收入要在内地已申报缴税。

“这样一来,会堵住很多不合规的资金和渠道,短期内业务与此前相比自然大为减少。”其称,长远来看合规互利将有益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香港与内地最近几年都在加紧推进CRS,具体走到哪一步了?

2014年,香港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发布《就税务事宜自动交换金融账户资料》;2016年1月8日,向立法会提交相关草案,6月22日获通过;2016年6月30日,香港颁布《2016年香港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为CRS提供了当地法律依据与基础;2017年1月1日,香港金融机构将针对非香港税收居民和公司在港金融账户信息进行收集,并陆续上报至香港税务机关; 2018年,香港将与匹配国家和地区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

内地的情况又如何呢? 2016年10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7年1月1日起,境内金融机构识别、收集非居民账户信息;2018年起,与CRS其他成员国或地区进行首次信息交换。

也就是说,现在香港和内地都在对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进行收集,等到明年内地人在香港资产达到“起点”的账户详细信息,将会发送至国家税务总局。

目前,已有101个国家和地区做出加入CRS的承诺,刘天永认为加入CRS的国家还需要该国相关的法规支持和强有力的执行力,目前各国进度不一,且各国对参与的内容和地区也会做出不同的保留事项。对于上述国家和地区,最终能否兑现承诺并实际执行CRS,不同国家地区势必还面临法律、利益群体博弈等诸多难题,可谓路途漫漫。

其还称,国际社会打击偷逃税的意愿和决心是毋容置疑的,相信CRS也会逐步在各个国家、地区得到不同程度的落实和执行,海外金融账户注册和交易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任性”。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