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实控人与关联人关系 宁波华翔遭证监局警示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6-12-21 12:33:14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徐超 杭州报道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宁波华翔”,002048.SZ)12月20日发公告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晓峰和公司股东联众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象山联众”)分别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16]14号)和《关于对周晓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16]15号),对象山联众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周晓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自宁波华翔上市以来,象山联众一直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已发行股份的5%,而自2005年8月3日起象山联众即由宁波华翔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晓峰的关联自然人和一致行动人张堂权控股并实际控制。但象山联众及周晓峰未向宁波华翔董事会告知、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从而导致宁波华翔自2005年8月以来未对上述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进行披露,同时宁波华翔在2016年9月23日公告的《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也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全面披露象山联众与周晓峰的一致行动关系及相关的股权控制关系等情况。
根据披露信息显示,张堂权为周晓峰配偶张松梅之弟,截至2016年11月30日,象山联众持有宁波华翔29202719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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