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遭实控人大宗减持超14亿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6-11-23 15:56:25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徐超 杭州报道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宋城演艺”,300144.SZ)11月23日公告披露,控股股东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宋城控股”)以及持股5%以上黄巧龙、刘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6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59%,减持价位22.6元,合计减持套现金额超14.46亿元。减持完成后,宋城演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近7.2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302%。
宋城演艺表示,宋城控股、黄巧龙、刘萍此次减持行为均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也未违反早先的减持承诺,同时并没有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不过承诺自11月22日起连续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011年12月30日至2013年9月5日期间,当时股票名称还为“宋城股份”的第四大股东丽水市山水投资有限公司期间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约定式购回等交易方式减持股份;2013年9月13日至2014年5月28日期间,山水投资又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宋城股份;2016年1月18日至1月19日又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宋城演艺股份,之后山水投资退出持股5%以上股东行列。
在2013年9月13日至2014年5月28日的这一轮减持期间,有一笔是发生在4月18日,减持200万股,成交均价为每股24.24元,总成交金额4848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3585%。而2014年4月23日为宋城演艺2014年一季报披露日,两者前后相差仅5天。因山水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宋城演艺董事季顶天,这无疑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季顶天为此上缴484.8万作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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