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逢最好时机增值税转型只待批准实施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丽华 北京报道
尽管增值税转型方案还没有最终出台,不过众多专家及相关部门官员都表示,目前确实是增值税转型方案出台的合适时机。
“增值税转型肯定是要在全国推行的,这一点没有任何悬念,目前相关方案已经提交到国务院,现在增值税转型在全国推行只是时间问题,至于方案和技术层面已经不存在任何问题,只等着下文件实施了。”10月8日,国税总局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至于增值税全面转型的时间表,知情人士则告诉记者,他从相关渠道获得两种说法,一种是2009年1月1日,一种则是2009年7月1日,而此前更为激进的说法则是增值税全面转型自2008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则告诉记者,增值税转型方案已经通过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认可,提交国务院是最后一个环节了,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应该比较可信。
针对此前增值税转型在全国推广方案是全额抵扣、全行业转型的说法,刘桓表示,这只是一种说法,由于考虑到对国家财政的影响和国家的产业政策,方案仍可能采用像在东北地区试行的一样,在一部分行业推行。
刘桓表示,目前方案上交到国务院阶段,讨论的就应该是这些问题:是全面推行还是部分行业,是全额抵扣还是部分抵扣。不过,国税总局官员告诉记者,这些问题在操作层面都相对比较简单,只要方案通过,实施起来不成问题。
尽管方案还没有最终出台,不过接受采访的众多专家和相关部门官员都表示目前确实是增值税转型方案出台的合适时机。
最好时机
增值税转型在全国推广已经走到了最后程序。
同时国内、国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在美国金融风暴加剧、全球经济衰退的影响下,中国正面临着经济增长下滑的风险,因此多方人士呼唤涉及全局、惠及整体的增值税转型尽快全面推广,多位财税专家更是表示,目前已经到了增值税转型在全国推开的最好时机。
增值税转型从2004年起在东北地区试点,至今已有5年时间。对于这5年的漫长试点,社科院财税科学研究所所长高培勇表示,一项试点进行5年,时间太长了!我国的增值税的转型改革,与其称之为试点,不如说是在等待时机。
高培勇分析所谓时机,无非是两个因素,一个是政府的收入,一个是宏观经济环境,而现在,这个时机等到了。高培勇认为,眼下增值税改革向全国推开已经到了最好的时机。
近年来中央财政保持较快增长,财力可以说相当雄厚,宏观经济由“过热”风险转为增速下滑风险,此时在全国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条件已经具备,高培勇认为。
“目前至少可以说是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最好时机之一。”刘桓和高培勇判断一致。
“在目前国际国内环境复杂、企业成本增加、出口市场萎缩的情况下,增值税转型对企业有着很好的作用。”刘桓说。
增值税之所以对现在处于困难时期的企业非常重要,在于它客观上的减税效果。
增值税为流通税的一种,理论上是对企业新增加的价值征税,而不对购进的价值征税,目前中国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则不允许企业扣除购进的固定资产,对不是企业增值额的收入也要课税,增值税转型就是要把目前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对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进行税前扣除,起到减轻企业困难、提高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的作用。
刘桓表示,现在我国的大量企业处于下行危险当中,今年上半年规模以上企业有6万多家倒闭,除了复杂的经济环境以外,企业反映税赋重是一个重要方面,减税对他们来说非常必要。
从数字来看,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2007年占到全部税收收入的43%,据测算,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带来上千亿元的税收减少,这意味着,增值税转型的全面实施,将对企业有明显的减负作用,有助于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
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也表示,现在在全国推行增值税转型是个很好的时机,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通过减税促进企业发展,符合保持经济增长的宏观调控大方向。
时机难遇
增值税转型改革,从试点算起也已经5年了,另外此项改革已经纳入“十一五”规划,是必须要完成的任务,如今“十一五”时间已经过半,增值税改革为何一拖再拖,反复试点?
高培勇的说法是在等待时机,刘尚希的看法是,增值税改革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各方形成共识,但是做到这一点很困难。
可见的事实则是有关部门对财政减收和经济过热的担心,1994年财税改革时,正是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中国选择了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制下,固定资产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消费型增值税制下,所有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显然,生产型增值税制更能保证财政收入。
生产型增值税制意味着固定资产投资不仅得不到税收优惠,反而遭到抑制,在整个社会经济还处于过热的背景下,选择生产型增值税,对于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有明显的作用。
从2004年起,财政部门在东北地区的八大行业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2007年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了中部6省的26个市,今年7月、8月,内蒙古东部5个市(盟)和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也被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
曾经有媒体报道,增值税转型事实上早就到了下文即可在全国实施的成熟阶段,正是出于对财政减收的考虑,转型方案在全国推行还要另觅良机。
进入2007年下半年,通货膨胀、经济过热的担心则变得异常重要,多位专家都曾对记者表示,出于增值税转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可能进一步刺激投资、加剧通胀和投资过热的考虑,增值税转型全面推行的计划只能被推迟。
这种情况下,据说原本计划在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捆绑实施的增值税转型方案被搁置。
现在,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变成了“一保一控”,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宏观背景下,增值税转型终于迎来了最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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