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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企业未按实际工资缴社保 企业普遍低缴 养老金缺口或提前

作者:王晓慧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5-09-06 23:41:06

摘要:8月底,社保第三方专业机构“51社保”发布2015《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企业参保基数合规率为38.34%。也就是说,仍有接近62%的企业未按照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其中24%的企业统一按最低基数缴费。

六成企业未按实际工资缴社保 企业普遍低缴 养老金缺口或提前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8月底,社保第三方专业机构“51社保”发布2015《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企业参保基数合规率为38.34%。也就是说,仍有接近62%的企业未按照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其中24%的企业统一按最低基数缴费。

“参与调查的对象大都是一线城市企业中的人力资源负责人,其中74%受访者直接从事或接触社保工作,因此数据与各地可能存在稍许差异,但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9月2日,51社保网CEO余清泉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比较2013年的数据来看,企业合规缴纳社保的比例有所上升,但从整体来看,企业缴纳社保的情况仍不乐观。

据业内人士介绍,企业低缴社保不光影响员工在职期间的待遇水平,同样会导致企业员工养老金替代率的降低。

低缴社保企业远超六成

2011年,《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国社保迎来飞速发展的时期,但从整体来看,企业缴纳社保的情况并没有明显的改观。

2013年,51社保发布了首版《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3》,当年的企业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率为30.54%。时隔两年,这一比例上升到了38.4%。尽管从参保及时性、缴费基数上看,企业社保的合规率在快速提升,但依然有超过六成的企业未合规缴纳社保。

根据目前全国各地相关政策规定,社保缴费一般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自《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相关社保部门每年都会将社保对账单邮寄到参保人员个人手中,但很多人在查看这张对账单的时候都会发现,社保的缴费基数远远低于自己的实际收入,也就是“社保缴费基数被做低”。这样一来,表面上看员工每月被扣的社保费少了,但按照社保“多缴多得”的原则,员工相关的待遇水平将明显降低。

本报记者从《白皮书》中了解到,目前仍有61.66%的单位未按照员工实际收入合规缴纳社保。其中,未合规主要有三种方式:统一按最低基数缴纳、按内部分档基数缴纳、按固定工资部分不算奖金。

“从单位性质和规模上来看,未按实际收入为基数合规缴纳社保的大都出现在民营企业以及小规模企业中。”余清泉表示,企业低缴社保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缴纳社保的意识觉醒需要有个过程,我国2011年才实施相关法规,之后,社会因素倒逼大家对社保的重视;二是社保缴费率太高、企业负担太重,为此出现很多企业通过低缴社保的形式减少用工成本。

据本报记者了解,单就企业部分而言,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就相当于工资水平的32%,加上12%的住房公积金,企业的社保负担高达44%左右,这对个人和企业均是沉重的负担。

“根据我个人接触的案例来看,企业社保不合规的比例要比以上调查数据高,此类的案例也越来越多。”9月2日,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低缴社保是很多单位的硬伤。

拉低养老金替代率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低缴社保不光影响在职员工的待遇水平,同样影响养老金的支付。

“低缴社保对于在职员工的影响很大。”杨保全告诉本报记者,他近期接手了一个案子,一名员工每月的实际收入是7000多元,但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基数不到3000元,发生工伤后进行理赔,由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员工本人的工资来领取,而员工工资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来核定的,为此,该员工拿到的补助金不及3000元,与应该得到的赔偿额相差4000多元。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但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追缴”社保是有时效性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当地社保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实行统账结合的制度,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出资,也就是说,企业一旦低缴社保,个人同样需要按照这个基数进行缴纳,这样无疑会影响个人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同时,由于单位负担的部分进入统筹账户,单位缴的低那么统筹账户的钱就会减少。”9月3日,新华社瞭望智库研究员孙博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在政策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如果长期低缴社保,国家养老金支付的缺口无疑会增加且提前到来,同时,企业员工的养老金替代率也将会持续走低。

公开数据显示,我国企退人员养老金替代率由2002年的72.9%下降到2005年的57.7%,此后一直下降,2013年该数值已降至44.13%。目前来看,该数值依然低于国际警戒线的50%。

此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贡森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便将企业员工养老金替代率低归结于企业低缴社保。他明确表示,企业员工实际养老金替代率低并非是国家政策的设计问题,而是企业并未足额缴纳社保。

在余清泉看来,社保的发展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企业合规的成本非常高、负担非常重,如果想提升企业参与社保的合规率则需要在降低社保费率的同时严格监管企业的不合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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