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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制员工持股绿灯

作者:陈岩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4-06-02 20:08:00

摘要:备受关注的国企员工持股方案已成形,并作为混合所有制整体改革的配套措施已上报国务院,预计最快将于今年下半年推行试点。

混合制员工持股绿灯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陈岩鹏 北京报道

  备受关注的国企员工持股方案已成形,并作为混合所有制整体改革的配套措施已上报国务院,预计最快将于今年下半年推行试点。

  “准确地说,是混合制企业员工持股办法,不是所有国企都适用,员工持股不会在国有独资企业推行,只会选择那些国有控股或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进行试点。”5月30日,接近国资委并了解相关方案的一位消息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

  国资委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称,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与员工持股已被国资委列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33项重大课题之一,重点研究员工持股的范围、比例、退出三大问题,尤其注重退出机制的安排。

  至于员工如何实现持股、哪类国企会纳入试点以及改革的时间表等问题,本报记者向国资委发函采访,但在截稿前为止并未得到回复。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员工持股是今年国资改革亮点之一,地方国企和央企将在今年有较大动作,预计下半年将会有数量可观的央企推出激励计划。这一点也得到了上述消息人士的认同。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5月30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是深化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它弥补了国家制度顶层设计上的空白。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推行全部员工持股还是部分员工持股?我认为,全部员工持股不会是普遍采用的模式,未来员工持股应规避全员持股等以前走过的弯路,根据不同企业、不同岗位有针对性地设计持股方案。”刘纪鹏称。

多地改革先行

  中央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方案还未正式出台,但一些地方已经按捺不住改革的冲动。

  兰生股份5月7日宣布试水员工持股。根据公告,兰生股份将在贸易板块4家全资子公司中,选择其中一家作为改制平台,以经营管理团队、业务骨干为主,出资设立一家或数家有限合伙制企业作为员工持股企业。兰生股份与员工持股企业共同对平台公司增资,增资后平台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1亿元,其中兰生股份持股比例不低于51%,员工持股比例不超过49%。

  资料显示,兰生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是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占总股本持股比例为51.47%,而上海国资委是其实际控制人。

  这并非偶然,上海已率先打响新一轮国企改革“第一枪”。据了解,已有省份国资整体改革方案草案要求在今年上半年出台混合制企业员工持股实施办法,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时,允许关键岗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核心人员、业务骨干同步出资入股参与企业改制。

  方案草案规定,如果国企改为不再控制的国有参股企业或国有资本完全退出的企业,鼓励采用员工持股方式处理劳动关系。另外,将探索员工持股公司、信托公司等方式持股,建立健全全员持股和期权激励合理进退、动态调整的运行机制,增加员工财产性收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职工持股有利于激发企业活力,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举例称:“美国的微软、思科等世界一流企业都实施了雇员持股,劳动生产率提高15%-30%,华为、海尔等企业也实行了职工持股,并成为了行业龙头。”

  5月29日,湖南省社科院经济所所长肖毅敏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激励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员工持股可以帮助国企实现股权主体多元化,形成互相制约的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尽管在员工持股大方向上已达成共识,但改革的高潮尚未到来。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指出,员工持股将呈现“三步走”的前进路线:先是民企中的上市公司,再是地方上市国企,最后是央企。

  “第一类已广泛采纳,后两者将在今年有较大动作。”李锦预计,今年下半年将会有数量可观的央企推出激励计划。

  此前有媒体报道,员工持股的相关政策由国资委和财政部共同参与制定。而本报记者了解到的消息是,员工持股与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由国资委企业分配局牵头研究,将探索采取业绩股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岗位分红权等激励方式,进一步完善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中长期激励机制。

  上述消息人士称,员工持股方案已经成形,并作为混合所有制的配套改革措施上报到国务院。

员工持股路径

  至于如何推行员工持股计划,一位央企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称,有些福利好的国企设有企业年金,并委托基金进行投资收益,对于这样的企业来说,员工持股的认同度会比较高,可以选择这类国企先实施。

  肖毅敏建议,应首先从那些人数少、劳动密集型企业入手,如软件业,这类企业的产品与员工的积极性关联度高。

  事实上,“员工持股”并非新概念,20世纪80年代初,员工持股引入国内,江浙等地的股份合作制纷纷采取员工持股计划,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但在推广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

  对此,江苏亚萍集团董事长陆亚萍深有体会:一个原因是职工持股涉及范围广,覆盖面过宽,但重点不突出,在企业运营中起关键作用的骨干,在持股数上并未明显体现,持股变成了另一种福利;其次是激励性不够,员工普遍持股数较低,按此获得的资本收益并不明显,工资仍是其收入的主要因素,导致员工更关注眼前利益;第三是时效性不够,制度不持续。

  据上述消息人士透露,虽然华为公司在全员持股方面做得最好,但国资委不会照搬华为的做法,而是倾向于采取管理层和技术骨干持股的办法。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此前也曾表示,员工持股比例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要在制度设计上承认职工持股中人力资本的价值,不能搞平均主义。根据对企业实际贡献的大小,将股份按不同的持股比例,量化到管理层、科技人员与骨干员工;持股是对员工个人价值的体现,而非福利。”商务部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主任骞芳莉称。

  员工持股中安排退出机制尤为重要。

  “近期在实践中发现,以前实行员工持股时获得股份的高管目前做了副省长、省委常委甚至已经退休,但仍持有相当比例的公司股份,所以要理顺员工持股的退出机制,使股份为在岗的员工所持有。”一位国资委人士称。

  陆亚萍也表示,当初大部分都是时点制度,所以老员工能持股,新员工就不能持股,这引起了青年骨干的不满;退出机制不健全,与企业经营无关的人员仍持股,关联度大的人才反而持不了股。

配套改革待完善

  2002年至2004年,国企改制中MBO(管理层收购)的员工持股方式一度十分流行。但在相关配套制度和制约措施不健全的情况下,员工持股最终导致了利益输送等严重后果,进而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当时电力系统利益输送的问题最为严重,一些电企存在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为旗下多种经营企业垄断用户工程市场提供条件等问题。那时,全国电力系统职工持股企业资产已高达上千亿元,涉及员工数十万计。”一位大型电力企业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中立表示,职工持股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从实践看,确有此类事情发生,有些公司以较低的价格向内部员工发行股票,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入了少数人的口袋。

  2005年的“郎顾之争”引发了沸沸扬扬的国资流失大争论,监管层下文叫停了大型国企MBO。此后,员工持股逐渐淡出国资改革舞台,只有上市国企在股权激励的框架下偶有尝试。

  据统计,A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共981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38.7%,2005年至今,上市国企共出台95次股权激励方案,仅占上市公司全部股权激励方案的13%。

  “像兰生股份那样的上市公司大规模搞员工持股的条件还不成熟,一方面国企集中的国内主板市场非常低迷,资本市场都是买涨不买跌的,这时候让员工出钱买股票,他们的积极性不会高。”肖毅敏称。

  更重要的是,两年前,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但两年后该办法仍未正式出台,上市公司试水员工持股仍处在无法可依的境地,存在随时被叫停的风险。

  在涉及上市国企时,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指出,我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尚不健全,股价显示不出上市公司的真实绩效;资本市场的法规也存在漏洞,如《公司法》规定公司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25%,该规定对高管辞职后抛售股票无约束作用。

  “应加大资本市场和相关法规的建设力度,健全《公司法》、《内幕交易法》,让员工持股等股权激励方式回归正常。”高明华建议。

  问题还不止这些,在我国推行员工持股的公司可能会面临无缘在国内上市的尴尬。我国《证券法》规定,拟上市的公司如果存在数量超过200名员工持股,一律不准上市。按此规定,连华为都不符合上市条件。

  “如果我们的股票市场制度的设计把最优秀的公司排除在外,那么,我们的制度设计肯定有问题。”尹中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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