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誉危机与上市公司
摘要:不重视品牌管理的企业,注定是没有生命的企业。可是,在法治日益完善的今天,品牌管理、商业模式的运行又处处面临“管控的风险”。
该主题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慈蕴和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主持。中联重科副总裁兼法律顾问孙昌军,VIVA无线新传媒总裁王洁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评审专家徐永前,广药集团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法律部部长许淑文应邀参与对话。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占江参与评议。
在这一单元的对话中,嘉宾们认为,不重视品牌管理的企业,注定是没有生命的企业。可是,在法治日益完善的今天,品牌管理、商业模式的运行又处处面临“管控的风险”。
孙昌军就表示,判断一个企业好不好,一是看其是否规范,二是看其是否尊重市场和法律。面对市场的舆论,他主张清者自清,然后再考虑通过一个法律的平台把道理讲清楚,这比我们盲目地打口水战、法律战要好。除此之外,企业战略风险也很重要。
王洁明认为,现在的时代解决信誉危机要掌握好两个原则,第一还是快比慢好;第二是,品牌危机管理的时代,更多是处理情理之间的问题。我们的消费者不是行内人,在没有看清楚你背后逻辑的时候,他们情绪出来了,情绪出来之后传播效应是非常之快的。是否还可以有专门处理情绪问题的一系列事先预警机制和发生事情之后及时的措施。
徐永前认为,应该在可持续发展中有效防范风险。好的企业必须有三个支点做支撑:第一个支点是好的战略。第二是好的文化。第三是做体系。
许淑文认为,品牌管理也好,市场经营也好,它必须是依法依规的,只有合法经营才能取得预期的法律效应。在商标许可的模式下,存在着比较大的法律风险。比如说许可合同签订的时候,是不是显失公平,在许可过程中受益跟风险如何分配,在许可合同已经终止以后,许可过程产生的品牌的商誉如何分配等都是问题。
对于嘉宾的发言,两位评议嘉宾也予以肯定,并认为,现在法院也在推进司法公信力的建设,这与上市公司所强调的是相通的,也要防止一些企业、竞争者用不正常的方式或者欺诈诉讼的方法来进行不正当竞争。除此之外,还要依靠法律,如果上市公司不把希望寄托在中国的法律上,中国上市公司是没有出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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