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民间资本让财富涌流加速
本报评论员 任孟山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民间资本的问题做出了如下表述:其一,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其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的各项政策,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领域。
民间资本的发展虽然是个老话题,但是这次更有新意,因为在当下中国的转型阶段,施行的诸多政策对于不同身份的资本有着不同标准,特别是对于自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启动直到近几年才成为官民热点议题的民间资本。民间资本这个议题之所以成为热点并且会被持续讨论,原因主要包括两点:一方面,在需要调整的很多政策中,对于民间资本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身份歧视,比如在对于某些不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民间资本的准入障碍依然存在,温总理报告提及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领域都有这个问题。另一方面,在近些年来的政策调整中,国家层面上对民间资本的开放力度越来越大,政策越来越宽松,比如已经出台的“非公经济二十八条”,但是,现实社会实践中,对民间资本的隐性障碍依然存在,这包括地方官员的习惯性思维没有改变,也包括市场运作中对民间资本的更高门槛。正因如此,民间资本的所有人,经常会有些感慨,也经常会有些呼吁。
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从发展经济的角度讲,任何资本的身份都应该是平等的,尤其是国内资本,不管它是国有资本还是民间资本,它们的良性发展都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都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需求,都是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手段和必要手段。不过,由于历史遗留的政策惯性与思维惯性,现在对于资本的身份属性,在很多人眼里还是个大问题,以至于影响到相关政策推进的速度与广度,影响到民间资本扩大发展的速度与深度。
在关于资本性质的问题上,不仅体现在国内资本上,也体现在中外资本上,比如此前和现在在某些地方依然施行的外资优惠政策。虽然说这些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有着逃不过的广阔历史背景,但是,在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之后,很多事情已经发生了本质性变化。从现在来看,在看待内外资的问题上,已经破除了很多旧式套路,比如在中外资企业所得税上已经实现统一标准,改变了外资税负低内资税负高的非正常状态,取消了外资的超国民待遇。
显然,在处理完内外资的问题之后,接下来需要加速解决对不同身份的内资的国民待遇问题。在这里,我不想再说民间资本在推动经济发展、解决居民就业、改善人民生活等人所共知的贡献,只想说为什么在民间资本有了这么多贡献之后,依然享受不到平等的国民待遇。虽然在经济效率上,也可以举出国有资本超过民间资本的例证,但民间资本的天然优势与创新特征,是经济学上大家认同的一个常识。
民间资本的自治能力与发展效率,是在经济理论与实践中被反复证实的命题,现在的命题是尽快去除对民间资本的思想包袱和政策包袱,给民间资本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在摆脱衰退、走出经济危机的当下,这项命题显得更为必要,也更为紧迫。启动内需、保持经济高速发展显然不能只是依靠政府投资,更不能只是依靠国有资本,而是需要让民间资本充分参与,激发它们的热情,呵护它们的激情,让民间资本在市场经济中安全而放心地发展。
早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就对民间资本的准入领域给予了充分的引导,极大地激发了民间资本的创富热情。报告提出“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而开放民间资本更为广阔的准入领域,消除对它们的身份歧视与政策疑虑,才会让民间资本在政府造福于民、国有资本造福于民之外,让民间自我造福。现在,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于宏观层面上正在又一次确认应该将这些理念尽快纳入到政策调整之中,从而加快财富涌流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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