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植辉悲情完败 广之旅股权之争收官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蓝姝 实习记者 冯晓玉 广州报道
吴植辉与岭南集团,一个资本运作高手与一个根正苗红的广州国企之间持续了两年多的广之旅股权之争进入了收官阶段。近日,广州中院对因广之旅股争而引发的对外定性为高层贪腐案件的三位主要当事人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吴植辉犯挪用资金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单位行贿罪四项罪,四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宣判当天,入狱以来一直平静的吴植辉情绪激动,当庭表示判决不公要提起上诉。吴的辩护律师陈勇对记者表示,其将在本月20日左右正式提起上诉,在一审中律师为吴植辉进行的是无罪辩护。
股权之争
自从吴植辉被捕后,吴用来资本运营的平台公司广东易网通(ETC)陷入全面瘫痪,先是广之旅的原大股东岭南集团人马全面入驻,清退了广东易网通方面派出的所有员工,对广之旅账目进行全面盘查,易网通方面实际上丧失了基本的股东资格,因为岭南集团拒绝向其提供广之旅的财务资料,致使在纽约交易所上市的中国概念第一股易网通因“无法出具年度决算的时间长达6个月”而被摘牌(参见本报之前报道的:“欧洲上市第一股”易网通摘牌真相);另一方面,易网通本身的实体业务及其他关联公司广州三力、游易的实体业务全面停顿。
目前,由吴植辉方面持有的广之旅合计52.4%的股份全面被冻结,而随着岭南集团起诉网易通2006年股权转让延迟付款的二审胜诉,岭南集团将全面夺回吴植辉方面持有的所有股权。
吴植辉持有股权分为三部分,其中广东易网通持有的28.6%为2006年-2007年期间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出资3633万元增资扩股获得;第二部分为易网通进入广之旅后以广州通旅商贸名义收购广之旅原高管等自然人4.35%股份;第三部分为通过广州鑫之烨收购持广之旅员工股19.46%。
从股权取得的手段和路径而言,岭南集团方面较容易从法律角度找到漏洞与瑕疵:譬如与广之旅原高管的联合,员工股的收购过程中双方曾有争夺,但因为吴植辉方面设置了巧妙的高额违约金等条款而使得岭南集团在员工股收购争夺中败退。被岭南集团表示当时提出了收购意向,并与易网通公开竞价收购员工持股,但后来收购底价被泄,易网通以高价击败。岭南集团王律师告诉记者:“易网通明知岭南集团当初约定的用意,还注册公司疯狂收购自然人股份,有悖双方的初衷。”
吴植辉悲情豪赌
按照曾为吴植辉工作过的一些易网通包括前高管在内的前员工对于吴植辉的了解,吴给人的印象是一个资本运作的高手,“他想的是资本运作,赚快钱”,在广之旅与易网通身上,吴以他的资本手腕实现了巧妙的扭结,路径是通过协议持股等方式将广之旅以被广东易网通控股的形式曲线装入在伦敦上市的易网通,易网通背后还有不少境外风险投资资本,而吴精心运营的最后路径是转卖易网通股权退出。
“他差一点就成功了,玩太大了,赚钱心太急。”吴的遭遇,让早年在吴身边工作过的人士充满了感慨与叹息。事实上,以广之旅之外的易网通线上旅游业务来说,在高峰时期曾仅次于携程,收购了北方的游易网后业务还一度高速扩张,这位人士感叹,吴擅长的是资本运营,而在实业的管理上则显得粗放,若吴脚踏实地认真经营实体业务,保持携程这样的发展格局还是可期的。在对其了解的一些人的唏嘘感叹里,吴植辉式的资本运营模式充满了悲情色彩。吴的两位辩护律师陈有西和陈勇都认为这其中内情复杂,已经远超过一般经济刑事案件本身,但法庭并没有采纳他们关于吴被指控的四项罪名的任何证据。“即使吴植辉指控的四项罪名全部成立,判处13年,显然也是量刑过重。”一位法律界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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