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泽华:建议豁免现金分红所得税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叶青 北京报道
3月11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欧阳泽华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证监会将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进一步治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问题。
欧阳泽华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对于创业板市场的信息披露问题,我们目前正在探寻更多的办法,结合创业板的特点及信息披露创新做出制度安排。”
目前,深交所出台一些指引和制度方面的安排,鼓励创业板的创业公司在原有的基础上,根据自己行业的特点,进行选择性的信息披露。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上市公司在履行强制性的信息披露之外,根据自己的特点,在不违反要求的基础上,选择性地披露信息,尤其创业板公司的行业众多,监管者和自律监管机构,都是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的。
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由于链条太长,经常导致信息泄露。欧阳泽华认为,这个问题非常突出,尤其是涉及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问题。“经过研究我们发现,过多的重组审核环节是造成信息泄露的主要原因。因此,如何保密是一个突出的问题。由于涉及并购重组的知情人范围太广,我们要求,关系到并购重组的决策层,不能在交易时间讨论。同时,要求所有与并购重组相关的职能部门,在涉及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问题时,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要建立保密制度。然后,在交易所层面建立灵活的停复牌制度,可以临时停牌。”
欧阳泽华表示,在内幕交易方面,证监会联合监察部、公安部、法制办、国资委,经过调研,形成了55号文件。
依据55号文件,中国证监会从多个层面进行落实。首先,从证监会角度要求36个证监局与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要求证监局和交易所,就本单位如何贯彻55号文的方案,做好宣传和执行工作。其次,各地方证监局都设立关于打击防控内幕交易的小组。最后,建立适宜本地区的保密的管理办法和内幕信息的知情人登记制度。
上市公司分红的问题,欧阳泽华提议建立上市公司分红制度。不过,他同时认为,上市公司分红是一把双刃剑,分多分少都应依据各个公司和行业的不同情况,不能一刀切。
2008年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分红制度有最新规定,为了培育长期投资者,要求上市公司更多的现金分红,从去年数据看52%的上市公司都进行了现金分红,现金分红的比例都有明确。
目前,涉及到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分红,要求交10%的所得税。欧阳泽华表示,分红可能导致重复征税,投资者转而会支持上市公司高送转。这和我们鼓励上市公司分红,引导建立长期投资者的监管理念不一致。“从这个角度讲,我建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豁免所得税。”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