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遭质疑嘉诚高新上市被否 投资者火线入股被套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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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8-27 22:22:55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金 水 实习记者 高殷 北京 江苏 报道
嘉诚高新上市没有通过!8月27日,江苏淮安嘉诚高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吴主任给《华夏时报》记者发来短信:“有发审委委员说公司规模太小。”这两天,嘉诚高新董秘戴洪刚的任职资格和公司的环境污染问题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那么这家处在风暴中的拟上市公司究竟怎样呢?8月24日,本报记者作为第一家媒体前往江苏淮安进行了调查。
上市环评还在上报过程中
未获环保部审批公示
嘉诚化工最初的老厂位于涟水县朱码镇西,从今年2月开始,老厂已经搬迁,透过大门还能看到一辆七成新的大卡车,尽管已经废弃半年,记者来到这里仍然能够闻到一股刺鼻的化工品味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工人说:“这里原来的气味很难闻,污水处理更恶心,如今全部搬到薛行工业园区那边去了,但只生产邻苯氯胺和硝基甲苯,要是生产线全都开工,能熏死人。”
据周围居民反映,化工厂搬迁之后空气好多了,河水也清了许多,硝基甲苯属于有毒污染物,水源一旦污染就会呈粉红色,要清理十分困难,成本昂贵。
记者来到薛行工业园区的新厂区,安全保卫科赵科长接待了记者。记者前往排污口,发现污水经过几道污水处理工序,排放的水已经没有明显的气味和颜色了。嘉诚和另外两家企业合用一个污水槽,工作人员拿出PH试纸测试了污水的酸碱度,在合格的范围之内。
淮安市环保局环保监察一队队长仇大庆告诉记者,2008年嘉诚化工就通过了专业环境测评公司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环评;2010年2月份后整个厂区就由涟水县朱码镇的老厂址搬迁至涟水城郊的薛行工业园区,而在搬迁之后,嘉诚化工的主要经营项目就集中在了邻苯氯胺和硝基甲苯这两个项目上,今年6月30日才全部得到市环保局环境监察部门的验收通过。
记者注意到嘉诚化工在薛行的厂址,配套设施中有个集中散热区尚未建成。
涟水县环保局局长徐树平告诉记者,上市环评核查是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都到现场了,环评结果没有问题,有关材料已经逐级上报,最终环保部公示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老厂区过去环评存在问题,但现在已经搬迁了,新厂区目前没有发现问题。”徐树平说。
在徐局长眼中,嘉诚高新是涟水县甚至淮安市的利税大户,嘉诚高新化工是涟水县薛行工业园最大的企业之一。工厂门口常年为嘉诚化工运送产品的卡车司机告诉记者,嘉诚高新的销售很不错,运送很少间断。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显示,邻氯苯胺产量达到1万吨,占市场份额的70%,硝基苯甲年产5万吨,占全球第三。
火线入股投资者被套
数亿财富梦想落空
《华夏时报》记者在嘉诚高新化工了解到,这家公司真正的发展正是在戴洪刚来做副总经理兼董秘之后。
2007年戴洪刚辞去霞客环保的董秘职务,到嘉诚高新化工任董秘,他先通过嘉诚化工并购富盛控股和自然人吴美君持有的长盛化工资产,再安排富盛控股、吴美君和公司管理层持有嘉诚化工的股份。最重要的举措是戴洪刚引入了原霞客环保董事长赵方平作为战略投资人,赵方平在霞客环保赚到了很多的钱,以财务投资人的角色进入。
此后,围绕霞客环保的一大批机构投资者接踵而来,包括江苏集群、上海龙力投资等一大批投资者不断涌入,这给嘉诚高新带来了巨额的发展资金。因此,公司创始人特别奖励戴洪刚以0.667元的价格入股,戴洪刚掏了20万元获得30万股,其他公司管理层都是以1元的价格入股。
公司的原始股价格不断攀升,富盛控股1.03元的入股价格到退出的时候已经涨到2.35元。嘉诚高新曾经收购长盛化工,后又因为担心环保问题上不了市,于是将它卖出去,他公开的说法是因为长盛化工所在地浙江常山工业园属于生态敏感地区,化工项目不受当地政府鼓励。
于是,长盛化工管理层代持机构宏兴投资的股权也随之被转让,将340万股权以3.5元的价格转让给臧晓红、赵方平、孟金祥和上海龙力,宏兴投资1.03元的入股价格股权收益翻了三倍,获得了近1000万元的收益;而上市前火线入股的赵方平、上海龙力,中海联合等机构因为上市被否全部被套。
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火线入股嘉诚高新的投资者被套牢的资金超过2000万元,这些投资者的数亿财富梦都面临落空;第二大股东赵方平持有990万股,若以上市后30多元的价格计算,他至少可以获得2亿元的净收益。
戴洪刚受到广泛质疑是因为曾涉嫌犯罪被处罚,不应具有任职董秘的资格。记者就此采访了淮安市环保局宣传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过去,戴洪刚确实在环保局做财务处处长,后来犯了错误才离开,至于犯了什么错误,他不愿意多说。
把戴洪刚推上风口浪尖的是2009年7月淮安市环保局网站发的一份党委文件——《关于解除戴洪刚行政处分的决定》。具体内容:2005年,戴洪刚因涉嫌受贿,被盱眙县检察院刑事拘留,后检察院查明其受贿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2006年7月决定不予起诉。2007年4月,淮安市环保局党委根据《行政监察法》和《公务员法》的规定,给予戴洪刚撤销计划与财务处处长职务的处分。2009年7月,处分期满,淮安市环保局党委解除对戴洪刚的行政处分。8月27日,记者发现淮安市环保局临时将这篇稿子撤下。
记者了解到,戴洪刚因为受贿5万元被刑拘,后来一步步从刑事拘留到免予起诉,再到撤销行政处分,整个事件延续了四五年,这个文件表明戴洪刚在嘉诚高新上市前夕已经没有违法犯罪受到处罚的记录,合法具备了任职董秘的资格。
记者就此采访了盱眙县检察院院长张建龙,他告诉记者,检察院撤销起诉,这都是按照程序来办的,这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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