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以上现金保费要自己交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李军慧 北京报道
11月19 日,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准备设定首个内容翔实、量化、全方位的人身险行业服务最低标准。
规范规定了人身保险业务的柜面服务、销售、承保、客户回访、保全、续期、理赔、应急机制、信息披露、咨询投诉、服务质量保证与监督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是保险公司面向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基本标准。
消费者普遍反映保险理赔很繁琐,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对于索赔资料齐全、事故责任明确且无需理赔调查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在收到理赔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案。
其中引人注目的是,为了防止保险营销员“骗保”和挪用资金,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应采用非现金方式收付费。
保险服务将面面俱到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应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收取新单首期保费,客户主动到保险公司缴纳保费或当地不具备转账条件的除外;对于给付案件,保险公司应积极引导客户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领取。
而几乎是同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也强调,从2009年3月1日起,保险公司在营业场所外通过保险公司员工、保险营销员收取现金保费,依照保险合同单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
超出1000元的保费,客户本人可前往保险公司营业网点现金支付或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保监会还要求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代理业务人员和保险营销员不得接受投保人委托代缴保险费、代领退保金,不得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委托代领保险金;保险公司也要建立健全收付费管理制度,确保收付费环节资金安全。
代收保费有“骗保”风险
“长期以来,寿险行业普遍采用保险营销员现金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的服务方式。”资深保险理财师阎涛说,“个别地区曾发生多起保险营销员以保险名义实施诈骗和侵占、挪用保费和保险金的案件。”
去年底,国寿湖南宜章县的一位“明星”业务员被爆出骗取保户的保险费,数额高达上千万元,也创下了国内最大寿险营销员骗保纪录。误导或诱骗投保人,甚至制造假保单、假单证,这是类似骗保事件发生的重要方式。
今年以来,保监会在湖南试点限制保险营销员代收现金。
9月份,保监会也曾草拟相关规定,并向各险企征求意见:把营销员不能收取的现金保费定在300元以上。
“300元限额有些低,一些小额保险客户操作起来比较麻烦。”理财师阎涛认为,“太低的限额操作起来较麻烦,放宽到1000元以上更合理。”
“现金在我们手里过一次实际上是增加了风险,一些保险代理人会私自将代为收取的多名投保人的保费截留。”阎涛说,“如果实行零现金方式,会减少这个风险,我的客户业务很多就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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