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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警示基金债券风险

作者:佚名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08-11-22 15:20:00

摘要:证监会警示基金债券风险


    11月17日,证监会基金部向各基金公司及托管行下发的《关于基金债券投资相关风险的提示函》,其中规定货币基金“如果偏离度的绝对值在一年内超过0.5%两次以上,我部将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计入诚信档案等行政监督措施”。
    该文件还要求各公司高度重视投资风险,严禁“长券短做”、“藏券”等违规操作行为,杜绝片面追求收益率和基金规模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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