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证券一员工举报公司后被开除,诉至法院获赔39万元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3-05-18 13:01:41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张玫 陈锋 北京报道
员工向监管部门举报公司相关问题,开除决定系打击报复?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判决书显示,华兴证券在2020年6月疫情期间以“多次旷工”为由,开除了公司员工林某。而林某称自己并未旷工仅是居家办公,且在拒收公司的开除决定时手写内容称“因向监管部门举报公司相关问题,故此份决定系打击报复”。
随后,林某“一纸诉状”将华兴证券告上法庭,最终胜诉获赔约39万元。
员工被开除“怒告”公司
判决书显示,林某于2018年2月入职华兴证券(原华菁证券),担任内核管理委员职务。双方签订了2018年至2021年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林某的月工资为4.5万元。
华兴证券称,林某在2020年3月至5月期间多次存在旷工的情形,遂于2020年6月10日向林某送达了《关于对林某予以开除的决定》,并于次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在庭审中,华兴证券提交的考勤记录显示,林某在2020年3月日至5月期间有22天无出勤记录、构成旷工,其行为属于严重违纪。
华兴证券称,按公司考勤制度,员工申请连续2个工作日及以上病假,需通过0A系统提交病历、休假建议、医学检查及诊断记录等证明资料,以获得公司的审核批准。员工超过迟到、早退限定时间以外未到岗或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缺勤的,按旷工处理。在12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无故旷工达3天或以上的,属严重违纪行为,将参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而林某表示,其不存在旷工的事实。2020年3月20日至4月17日的近一个月时间,其在2020年3月19日就给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发微信告知自己身体不适,3月22日、26日均给刘某发过微信,3月27日到公司找刘某,但因为干咳物业没有让自己上楼,双方在外面见的面,3月27日至4月17日期间自己一直居家办公。
并且,林某在《关于对林某予以开除的决定》的签收文件手写内容称,“因6月3日已向监管部门举报公司相关问题,故此份决定系打击报复,本人拒绝接收”,落款处有林某的签名,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
此外,根据林某提供的2020年4月20日至6月2日期间就2019年度绩效奖金发放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的电子邮件以及2019年度《华菁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内部委员考核评价表》,显示其2019年履职情况综合评价为“优秀”。
法院认定:系违法解除
对于此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华夏时报》记者分析称,证券公司以疫情期间多次旷工为由开除林某,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因受疫情影响,林某在向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明情况,并获得批准后开始居家办公,并不存在无故旷工的情形,尽管流程上存在一定的瑕疵,公司也应当及时告知,并督促完成审批手续,但直接将其开除显然不合情理。证券公司的做法不仅没有充分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甚至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对此,林某可以要求证券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待遇。
据悉,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院认为,林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因身体不适已经通过微信向相关领导请假,相关领导亦表示可以在家休息。用人单位应加强特殊时期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虽然林某在请假流程上存在瑕疵,但华兴证券公司在未能举证证明林某经催告、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到岗上班的情况下径行作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不妥,其解除行为缺乏事实依据,应认定为违法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因此,法院认为,林某要求撤销华兴证券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作出的《关于对林某予以开出的决定》,继续履行双方劳动合同与法有据,鉴于双方劳动合同于2021年2月25日到期终止,故本院确认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该日。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作出的《关于对林某予以开除的决定》,被告华兴证券与原告林某继续履行双方于2018年2月26日签订的劳动合同至2021年2月25日止,华兴证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林某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2月25日期间工资约39.37万元(税前)。
公司回应:只是个案
官网资料显示,华兴证券成立于2016年8月,总部设在上海,原名为华菁证券,是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十》设立的合资证券公司,其港资股东为华兴资本集团全资附属公司华兴金融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实控人为包凡。
今年2月26日,包凡被曝出失联消息,华兴证券母公司华兴资本控股(01911.HK)发布公告称,包凡正在配合中国有关部门的调查。此后,华兴资本控股股价一路下跌。4月2日夜间,华兴资本控股公告称股票自4月3日起停牌。
《华夏时报》记者5月15日发送采访函至华兴证券询问劳动争议相关情况。公司表示,“华兴证券与林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属于员工与公司的劳动争议个案。我们深知,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我们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尽力为每一位员工营造公正公平且有温度的工作环境。”
华兴证券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疫情期间,公司做出的工作,为员工提供保障及关怀。具体包括:公司第一时间制定并执行了“AB组轮班机制”,对生病的同事在请假流程上尽量简化,疏导员工情绪,向封控中的同事发出“爱心物资大礼包”,为每位员工配齐了包含抗原检测试剂盒、感冒药、止咳药等在内的药品包,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社区志愿者或其他公益活动等。
责任编辑:帅可聪 主编:夏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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