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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被追索9.8亿元,张兰究竟错在哪里?事件难挡家族信托业务炙手可热

作者:刘佳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3-03-22 22:21:43

摘要:被钻了空子,还是海外家族信托未能发挥“风险隔离”功能?在这场资本博弈的背后,国内家族信托如何在新分类下立于不败之地,也成为当下炙手可热的话题。

家族信托被追索9.8亿元,张兰究竟错在哪里?事件难挡家族信托业务炙手可热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佳 北京报道

“信托里的钱是我的,不是我欠他们的,我觉得这是资本在霸凌我们企业。” 3月21日张兰公开回应海外家族信托被击穿一事,“我们在处理上诉事宜,要在新加坡相关法院上诉。”

熟悉张兰的人并不陌生,她原是俏江南创始人,近段时间因其家丑被闹得沸沸扬扬,张兰也再次回到公众视野。

然而一波刚平一波又起。据美国联邦地区法院近日公布的判决书显示,张兰拖欠欧洲私募股权公司CVC Capital Partners(下称“CVC”)基金1.4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8亿元)及其利息。

为了追讨欠款的CVC,“盯上”了张兰在海外的家族信托。在新加坡高等法院披露的裁判文书中显示,当地法官同意了CVC提出的任命接管人的申请。这就意味着张兰的海外家族信托失去了原有的风险隔离功能。

被钻了空子,还是海外家族信托未能发挥“风险隔离”功能?在这场资本博弈的背后,国内家族信托如何在新分类下立于不败之地,也成为当下炙手可热的话题。

信托风险隔离失效

“我没有算计别人,所以不丢人。这说明我做得好,猪养肥了、狼就来了。” 近日张兰在直播中一边带货一边回应称,“是CVC欠我的,我没欠任何人,怎么会向黑恶势力低头。”

不经意的言语间透露出张兰对CVC的不满情绪,然而这种恩恩怨怨并不是近期才有。

15年前,上市热浪此消彼长,一度成为产业谋求发展的唯一出路,俏江南也不例外,但最终基于各种原因俏江南上市未果。这时CVC出现了。

2014年,CVC斥资近3亿美元高调宣布入主俏江南成为最大股东。

然而受业绩拖累及其他原因,CVC与张兰之间矛盾不断升级最终打起了官司。2019年4月,张兰在与CVC的诉讼中败诉,被判决支付CVC公司1.4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8亿元)及其利息。

这中间也曾发生戏剧性的一幕,在CVC进入俏江南后,包括张兰在内的董事会成员全部退出。

根据新加坡高等法院2022年11月2日公布的判决显示,法院同意张兰的债权人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提出的向张兰设立的家族信托项下银行账户任命接管人的申请。

同时,法院在该判决中明确了张兰所设立家族信托项下资金的实际权利人为张兰,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作为张兰的债权人有权对该等资金进行追索。

尽管张兰设立海外家族信托的时间为2014年,但按照此次判决,其所设立的家族信托却未能起到资产隔离的作用。

也就是说,新加坡高等法院认定,家族信托财产是张兰的个人财产,因此CVC可以申请对这笔资金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这意味着,张兰设立的家族信托被击穿。

在上海瀛泰(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主任翁冠星看来,张兰家族信托被击穿的原因是独立性不够。

“张兰曾多次指示直接处分信托计划中的两个银行账户中的资产的行为,使得新加坡高等法院在判决中认定了张兰所设立的家族信托项下资金的实际权利人仍然为张兰本人,因此张兰的债权人有权对该等资金进行追索。” 翁冠星对《华夏时报》等记者表示。

在新加坡高等法院裁判文书中也透露诸多张兰对信托资产的直接干预行为。包括在新加坡高等法院下发资产冻结令之前,张兰在2014年9月和2015年2月未明示原因,直接要求瑞士信贷银行两次分别转移300万美元;德意志银行账户于2014年11月则有一笔资金转出,最终被追溯到用于购买在纽约的公寓。

谈及信托的风险隔离,翁冠星认为风险隔离是一个持续多年的系统工程,其股权架构的设计、金融工具及衍生品的配置、资产的配置,这中间要考虑的因素除了各地不同的法律、税收政策,还要考虑国际关系、各国各地基本营商环境及法治状况甚至文化冲突等。

“寄希望于一层所谓家族信托就能够起到风险隔离的作用,我认为是不够的。” 翁冠星补充道。

截至目前,双方的拉锯战仍未完待续。“跟CVC的博弈还没完。”张兰3月21日在直播中直言,“正在上诉,证据准备非常充足”。

家族信托业务“炙手可热”

那么国内的家族信托是否存在被击穿的可能?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纪洪飞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外家族信托与国内家族信托的法域不同,要视情形而定。“就境内家族信托而言,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这里的财产是指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如果财产来源不明,就有可能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一条认定信托无效的情形。”

“另外,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并未明确规定保留了对信托财产控制权的后果,但如果委托人利用对信托财产的控制权逃避已经产生的债务,相当于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申请将该信托财产列入委托人财产范围用于偿还债务。” 纪洪飞坦言。

简言之,在张兰建立家族信托后应当放弃控制权,但期间她还控制了信托公司账户的流动及资产转移,所以法院认定这是她实际控制的财产,可以被执行追索。

公开资料显示,海外家族信托始于2007年,2018年开始呈加快发展态势。与海外家族信托不同的是,国内家族信托首次尝试始于2012年,随后迅猛发展,这也受益于中国经济快速增长所带来的居民财富高增,家族信托业务也获得了越来越多高净值人士的认可。

目前《关于调整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下发,监管引导信托公司大力发展与受托人服务相关的业务,家族信托业务已成信托公司转型发展之际的重要发力方向。

与此同时,家族信托业务规模飞速扩张,行业竞争不断加剧。从行业整体规模来看,据中信登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月,国内家族信托业务总规模已达3623.8亿元;仅6月份新增家族信托规模达119.95亿元,环比增长63.22%。11月又新增87.32亿元,综合来看2022年底存量规模有望突破4500亿。

从机构参与情况来看,众多信托公司积极布局家族信托业务,抢占市场蓝海。2018年末,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仅有33家;截至2021年末,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已经超过50家,三年时间里有超过17家信托公司新设家族信托业务,业务规模超100亿的信托公司已达16家。

一位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未来国内家族信托的发展一定是一个方向,因为财富在不断增多,而传承的问题、管理问题都需要解决,需求在,供给就会在。”

普益标准研究员余雅琴则分析认为,面临委托人日渐多样化、复杂化的家族信托目的和财产形式,国内信托公司不得不大力创新和丰富家族信托业务展业模式。

“在不远的将来,随着相关基础制度建设完善、相关专业人才的培育储备以及家族信托业务生态圈的建立,家族信托的创新之路必将一片坦途,股权家族信托及保险金信托必成为家族信托领域的新蓝海,成为信托公司树立差异化优势的必要举措。” 余雅琴表示。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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