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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企业保密责任!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配套保密规则发布 | 快讯

作者:邱利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3-02-25 08:20:59

摘要:2月24日,为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证监会、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下称《规定》),自3月31日起与《管理试行办法》同步施行。

明确企业保密责任!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配套保密规则发布 | 快讯

文/邱利

2月24日,为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证监会、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下称《规定》),自3月31日起与《管理试行办法》同步施行。

本次《规定》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调整适用范围,衔接《管理试行办法》,明确适用于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二是为相关主体在境外上市活动中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更清晰明确的指引;三是完善跨境监管合作安排,为安全高效开展跨境监管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规定》要求,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活动中,境内企业以及提供相应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要求,增强保守国家秘密和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保密和档案工作制度,采取必要措施落实保密和档案管理责任,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得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

《规定》指出,境内企业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公开披露,或者通过其境外上市主体等提供、公开披露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的,应当依法报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证监会还表示,将持续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积极拓展现有跨境监管合作机制的有益成果,营造良好的境外上市监管环境,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


编辑: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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