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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第一操盘手”被罚没4000万元!利用92个账户操纵股价狂赚2000万元

作者:张玫 陈锋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3-01-05 13:47:36

摘要:日前,证监会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号称“华北第一操盘手”的李卫卫因操纵市场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20702846.4元,并处以20702846.4元罚款。

“华北第一操盘手”被罚没4000万元!利用92个账户操纵股价狂赚2000万元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张玫 陈锋 北京报道

日前,证监会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号称“华北第一操盘手”的李卫卫因操纵市场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20702846.4元,并处以20702846.4元罚款。

处罚决定书称,2017年3月6日至4月24日期间,李卫卫控制“朱军建”等92个证券账户(下称“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集中交易“汇金通”,并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汇金通”,影响“汇金通”的股票价格。

投资者该如何辨别被市场操纵的个股?华金证券资深投资顾问杨树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一般来说市场操纵可分为内部操纵和外部操纵两大类,他们的共性都主要是通过信息操纵、交易操纵和行动操纵。内部操纵者多是利用利好信息,比如高送转、进军热点领域(收购资产、引入新的战略股东,重组)等,也就是利用市场情绪和蹭热点,从而在高位减持股票。这一类被操纵的股票往往业绩不佳,去涉足市场热点,即便收购资产后盈利贡献度也可能很低,且难有改善空间,投资者需提高警惕。外部操纵者多是利用资金优势、虚假消息、高影响力大V发布误导性的声明或预测等来操纵股价,从而引起跟风效应。从本质上来讲,释放的大部分消息为诱导性的利好信息,且不能带来实质性的财务利好,仅仅是利用投资者的贪婪情绪,引发羊群效应,投资者争相追涨。

杨树指出,综合来看,投资者应当尽可能规避身处于以下3类风险之中:一是上市公司业绩持续不佳,大股东经营意愿低、减持套现意愿强的风险;二是市场倾向于追逐热门主题,市场操纵者容易利用市场情绪异常拉高股价,进行股价操纵的风险;三是投资者跟风“高影响力的大V”或“黑嘴”进行投资的盲目接盘风险。

利用92个账户交易“汇金通”

有关李卫卫操纵“汇金通”的情况,处罚决定书显示,操纵期间共计34个交易日,账户组有33个交易日参与该股交易,累计买入43298547股,买入成交金额21.33亿元,累计卖出43107047股,卖出成交金额21.52亿元。操纵期末,账户组持有“汇金通”220500股。账户组所持余股现已全部卖出,账户组实际盈利合计20702846.4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李卫卫首次被罚。

2018年7月31日,李卫卫曾因操纵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价被证监会处以200万元罚款并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李卫卫于1986年11月出生,是北京宝袋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住址为山西省繁峙县。

据了解,在2016年4月创建宝袋财富之前,李卫卫只是首创期货长虹桥营业部的一个普通的营业部经理。

《华夏时报》记者致电了北京宝袋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问及相关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被罚只是李卫卫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当记者问及李卫卫此次被罚会不会影响公司业绩时,工作人员称“不会影响”。

操纵市场可能面临着什么样的处罚?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对于违反证券法规定,以操纵证券交易市场为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给投资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操纵市场的股票,也就是所谓庄股,有什么样的特征?付建对本报记者表示,庄股的特征比较典型,主要表现为K线形态我行我素,且多上下影线,业绩差,换手率低,或者成交量不稳定,而且股东人数少,且变动不大。

操纵下个股涨跌幅差达113%

具体而言,李卫卫操纵“汇金通”方式有二,一是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二是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2017年3月6日,李卫卫利用92个证券账户开始集中买入股票汇金通。3月22日,他持有的流通股达到峰值11087961股,占总股本比例达9.5%,占流通股本比例达38%。2017年3月6日至4月24日期间,共18个交易日,李卫卫的账户组持股超过了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处罚决定书显示,在操纵期间,李卫卫的账户组交易股票汇金通的数量占该股市场成交量的比例平均为14.54%,共11个交易日的成交占比超过20%,2017年3月31日成交占比达到峰值50%。

其中,李卫卫的账户组申买数量占市场申买量比例超20%的交易日有14个交易日,峰值达到32.9%;账户组申卖量占市场申卖量比例超20%的交易日有8个交易日,峰值达到42.02%。

此外,在操纵期间,李卫卫的账户组在2017年3月6日至3月14日共计7个交易日内,以不低于市场卖一价大量申买。当时,账户组不低于卖一价申买数量占连续竞价阶段申买数量的比例为65.95%,对应的成交数量占市场连续竞价阶段总成交量的比例为20.42%。

处罚决定书显示,在操纵期间,李卫卫的账户组存在反向交易的交易日共计24个,反向交易量占账户组成交量的68.32%。其中,反向交易占账户组成交量比例超过50%的交易日为17个,占比超过90%的交易日为5个,最高比例为98.38%。

在操纵期间,李卫卫的账户组存在对倒的交易日共计18个,对倒交易量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比例超过10%的交易日为2个,最高为11.09%。

“汇金通”股价在李卫卫操纵期间呈现急涨急跌形态,2017年3月6日至3月27日,“汇金通”股价持续上涨,阶段涨幅高达69.12%,与同期上证综指(上涨1.51%)相比偏离67.61%。

此后,2017年3月28日至4月24日,“汇金通”股价快速下跌,阶段跌幅高达44.20%,与同期上证综指(下跌4.21%)相比偏离-39.99%。

证监会表示,李卫卫案涉及的交易行为构成市场操纵,一方面,根据涉案期间账户组的成交占比以及申买占比,集中申买期间不低于卖一价申买占比以及对应的成交占比,涉案期间账户组反向交易占比等交易情况,已足以证明市场操纵行为,本案并非根据当事人所述以“卖一价左右申买”进行判断。另一方面,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也并非简单的先买后卖,操纵行为人有可能通过反向交易、对倒交易等行为,营造股票交易活跃的假象,以达到吸引其他投资者跟风入场的目的。

编辑:严晖  主编:夏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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