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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章”旧案又起波澜!弘业期货再遭国瑞资管起诉,股价回落超30%

作者:叶青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12-08 17:46:35

摘要:从公告的内容可以看出,2017年至2019年国瑞资管持续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都被驳回了。

“萝卜章”旧案又起波澜!弘业期货再遭国瑞资管起诉,股价回落超30%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叶青 北京报道

近日上市仅4个月的弘业期货(001236.SZ)发布了一则诉讼公告引发外界关注:弘业期货收到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三份《应诉通知书》及国瑞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下称“国瑞资管”)提出的《民事起诉书》,涉案金额为本金合计人民币2100万元和相关收益。

截至公告披露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国瑞资管曾于2017年至2019年间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均被驳回起诉。但2022年11月,国瑞资管再次向秦淮区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上述诉讼,《华夏时报》记者给弘业期货发送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未收到正面回复。

“萝卜章”案阴霾不散

弘业期货公告称,国瑞资管曾于2017年7月向秦淮区法院提起3起诉讼,秦淮区法院于2018年3月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此后原告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裁定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裁定。2019年11月,国瑞资管再次就上述案由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3起诉讼,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驳回起诉。2022年11月,原告再次向秦淮区法院提起诉讼。

从公告的内容可以看出,2017年至2019年国瑞资管持续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都被驳回了。

这是一起围绕着2100万元本金的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的纠纷。根据国瑞资管在起诉书中的说法,2014年至2016年间,国瑞资管多次与弘业期货天津营业部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委托弘业期货管理资金,先后交付的本金累计2100万元,合同签署后,弘业期货支付收益,合同到期后进行续期并持续支付收益,直至2016年4月开始,弘业期货不再支付收益,并且未归还本金。

近年来弘业期货频频出现违规事件,其中最受市场关注的是“萝卜章”案。北京某期货公司高管李经理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国瑞资管与弘业期货之间的纠纷并不是刚发生的事情,涉及“马华林事件”,由来已久,在弘业期货IPO期间也是外界一直关注的焦点。

所谓“马华林事件”,按照弘业期货方面的说法,是指马华林涉嫌以伪造的弘业期货印章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合同,以及在未获授权情况下以公司天津营业部名义为其个人借款提供担保,从而引发的纠纷。2016年7月18日,国瑞资管和天津汇融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各自代表及李起鹏等5人赴弘业期货反映马华林与其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等事项,自此此案事发。

彼时,马华林是弘业期货正式员工并担任公司天津营业部负责人,根据弘业期货在招股书中的说法,任职期间马华林擅自以弘业期货的名义对外签订所谓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并加盖涉嫌伪造的公司公章、擅自以公司天津营业部名义为其个人借款提供担保并加盖真实的公司天津营业部财务专用章,涉嫌两类刑事案件,即伪造公司印章罪和合同诈骗罪,南京市公安机关已分别于2016年7月和2019年4月立案侦查。

招股书还披露,此后,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华林犯合同诈骗罪并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21年5月开庭审理,但截至招股书披露日,尚未作出刑事判决。

事发后,弘业期货免去马华林公司天津营业部负责人职务。2016年12月22日,天津证监局对弘业期货天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弘业期货称,2017年2月公司将马华林辞退,天津营业部已于2019年6月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如今,时隔多年,国瑞资管再度提起诉讼,后续会如何发展,尚有悬念。

资管业务频繁违规

弘业期货资产管理业务近年来频繁吃罚单。

据招股书显示,2018年弘业期货两次被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采取监管措施。其中,因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将资管计划募集期利息归属公司、通过公开网站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资管业务交易中存在不规范情形等,江苏监管局对弘业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2022年11月22日,同样因资管计划经营不审慎,弘业期货又吃到了江苏证监局的罚单。据江苏证监局披露,弘业期货在部分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未按照审慎经营原则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未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责任,且存在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此外,今年5月份,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二中院”)还披露另外一起诉讼纠纷。判决书显示,时年19岁的焦某某在2007年4月与弘业期货北京营业部签订期货交易文件,焦某某共向弘业期货交存期货交易资金835.25万元。然而,该账户出现巨额亏损,账户最终余额仅为2033.88元。

随后双方对簿公堂。焦某某认为,其签订合同受到该营业部负责人刘迎君的招揽和推介,后者承诺每年可获得12%以上的收益;弘业期货将其款项挪作他用,在未经本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进行高频期货买卖,并将本人账户上的委托理财资金转移到自己账户上进行违规交易。

弘业期货则辩称,焦某某损失系因期货交易产生,与弘业期货公司不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期货经纪合同》、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具的交易记录等证据能够证明焦某某资金系进入其期货保证金账户,用于期货交易,且最终因期货交易产生损失。

最终,北京二中院作出判决,根据弘业期货公司和焦某某的过错情况,结合弘业期货公司收取手续费的情况,酌定弘业期货公司向焦某某赔偿其投资损失的20%,即167万元,其他诉求予以驳回。

股价自高点下跌32%

除了上述事件引发关注,自弘业期货上市以来,外界还尤为关注其股价走势。同花顺数据显示,自2022年8月5日至10月28日高点,弘业期货55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达861.88%,市盈率接近360倍,远超过其他三家同行26倍左右的市盈率。

不过,自10月28日弘业期货创出每股22.96元高点后,其股价持续下跌,截至12月8日,区间跌幅31.67%。

12月8日,弘业期货报收于15.32元/股,当日涨幅0.86%。

有业内人士表示,弘业期货股价下跌,一部分原因与大盘指数下跌有关,另一部分或许与业绩回落也有一定关系。

据财报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弘业期货实现营收9.73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2884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1.40%和44.63%。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收2.18亿元,同比下降65.97%;归母净利润亏损641.84万元,较去年同期降幅达194.67%。

对于业绩增速放缓等相关问题,《华夏时报》记者也给弘业期货发送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弘业期货未给予回复。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弘业期货股价涨幅高于其他三家期货公司,但公司三季报并不理想。以净利润为例,相较于瑞达期货和南华期货归母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35.87%和22.66%,前三季度弘业期货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44.63%。

与此同时,据三季报显示,截至三季度末,弘业期货公允价值变动亏损近342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62%。而弘业期货投资收益仅实现173.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超90%。

弘业期货给出的解释是,投资收益下滑原因主要是金融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公司投资的部分金融资产出现一定程度的亏损。

据期货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1月至10月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额为4341380.04亿元,同比下降10.61%,成交量为5406620495手,同比下降12.98%。

随着交易量的下降,期货公司的整体业绩都出现下降。对此,某期货高管王经理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随着期货市场巨幅波动,不仅期货市场中小投资者交易热情越来越低,期货公司投资收益也变得不稳定。而且一些量化策略也不好实施,从而对期货公司的营收造成一定影响。

今年上半年,弘业期货实现营业收入7.55亿元,同比下降2.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5.49万元,同比下降22.18%。



责任编辑:麻晓超 主编:夏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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