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大型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1家理财公司可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快讯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11-19 09:47:18
文/卢梦雪
11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快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不仅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有助于建成覆盖全民、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落实《意见》要求,银保监会制定了《办法》,规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助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康发展。
《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为特殊专用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管理,并就与Ⅱ类户区别事项进行了例外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领取条件前,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
同时,《意见》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办法》按照《意见》要求,不允许超额缴费。对于有进一步养老产品投资需求的个人,可通过其他账户自行购商业养老金融产品。
参加人可以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个人养老储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等个人养老金产品。其中,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储蓄存款(包括特定养老储蓄,不包括其他特定目的储蓄)均可纳入购买范围。
《办法》确定,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一级资本净额在1000亿元以上、具有跨区域服务能力、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具有较强跨区域服务能力的城市商业银行,以及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已纳入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理财公司,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主要包括6家大型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1家理财公司。
此前《华夏时报》记者曾报道,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均于近期开通了订阅通知和预约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业务。
编辑:孟俊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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