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出台新规,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这些情形可采取冻结或查封措施|快讯
文/邱利
9月30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为更好地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罚没款执行工作,证监会就《行政处罚罚没款执行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
《规则》共三十三条,对案件调查阶段加强查找、发现当事人财产线索以及对当事人违法所得采取查封、冻结措施提出了要求,也对不及时缴纳罚没款当事人的催告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面做了规定。此外,《规则》根据《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暂缓、分期缴纳罚款”条款,对申请条件和工作程序予以明确,让相关条文可以切实落地。
其中《规则》第三条提出,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进行案件调查时,应同步了解并记录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账户、证券账户、银行账户以及其他具有支付、托管、清算等功能的账户信息。如有当事人已经或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情形的,应按照规定及时申请采取冻结或者查封措施。调查完成时,冻结或者查封的财产总额应当不少于调查拟认定的违法所得,不高于《证券法》规定的法定罚没款最高额。
编辑: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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