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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文规范金控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拟设1年过渡期,重点防范利益输送

作者:刘佳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08-31 22:15:28

摘要:从过往看,金控公司风险主要表现在股权结构复杂、业务种类多、管理混乱、关联交易风险高,其中利益输送等众多问题又都是通过关联交易来实现的,因此征求意见稿的发布非常关键。

央行发文规范金控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拟设1年过渡期,重点防范利益输送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佳 北京报道

央行发文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促进其稳健经营。

8月30日,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厘定了金融控股公司本级的关联方范围,从多个维度划分关联交易类别,提出内部管理总体要求,并分类提出关联交易管理具体要求,同时强化报告和披露要求、明确监督管理措施。

此外,征求意见稿设置了为期一年的过渡期安排,确保过渡期满关联交易管理合规。

“征求意见稿是在2020年《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下称《金控办法》)落地后,关于金控公司又一项非常重要的监管办法。”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华夏时报》记者分析称,从过往看,金控公司风险主要表现在股权结构复杂、业务种类多、管理混乱、关联交易风险高,其中利益输送等众多问题又都是通过关联交易来实现的,因此征求意见稿的发布非常关键。

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是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关键,也是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重要方式。

央行指出,金融控股公司作为金融控股集团的母公司,既要开展本级关联交易管理,指导和督促附属机构满足相应的关联交易监管规定,还应从集团整体、跨行业、跨机构视角,对集团内部交易和集团对外关联交易及其风险敞口进行收集汇总、监测分析和评估预警,以促进金融控股集团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

此前,《金控办法》对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原则性规定,而征求意见稿则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和标准,为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提供指导和依据。

在适用范围上,是经央行批准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以及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共同构成的金融控股集团。

央行强调,金融控股公司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综合考虑实质控制和风险相关性,根据《金融办法》等规定,审慎确定并表管理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今年3月17日,央行宣布,批准了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这意味着首批两张金控牌照正式诞生。

目前,设立金控公司的申请已被受理的还有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金控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办法的出台,有利于金控公司完善治理和与新制度的磨合。”于百程坦言。

多个维度划分关联交易类别

征求意见稿还从多个维度划分关联交易类别。

按照交易主体不同,将关联交易分为金融控股公司本级关联交易和附属机构关联交易,前者受人民银行监管,后者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管。

按照管理目标不同,集团内部交易重点防范虚构交易、转移利润、隐藏风险、监管套利等问题,集团对外关联交易重点防范利益输送风险。

按照交易类型不同,将关联交易分为投融资类、资产转移类、提供服务类及其他,以便于开展统计分析和风险管理。

按照交易金额不同,将本级关联交易分为重大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重大关联交易指金融控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金融控股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法人口径净资产1%以上或超过10亿元,或对单个关联方交易金额累计达到金融控股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法人口径净资产5%以上或超过50亿元的交易。

不过,一个年度内金融控股公司与单个关联方的累计交易金额达到前款标准后,其后发生的关联交易每累计达到金融控股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法人口径净资产1%以上,应当重新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

于百程表示,关联交易监管办法中对于关联交易的范围、监管划分、制度要求、披露方式等进行了明确,针对关联交易监管遵循穿透识别、合理公允、公开透明和治理独立等主要原则,在具体监管执行中,如何评估交易条件合理、交易价格公允将考验监管方的专业能力。

防止金融风险和实业风险交叉传染

此外,央行在征求意见稿中还规定了十种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关联交易的禁止行为。

其中,明确禁止通过互联网数据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交易规避有关规定,或利用规则、数据、算法等各种手段实施价格控制、利益输送或不当转移风险。

业内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部分互联网企业通过技术的运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一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结构、功能和性质,造成这些产品和服务边界模糊、性质易混淆,为监管套利提供了可能,不利于金融风险防范和投资者保护。

征求意见稿还将关联交易类型中提供服务类进一步扩宽,新增了征信、信用评级、互联网数据、软件和技术服务、非金融机构支付、金融信息服务等、销售推介信息展示。

在关注重点上,金融控股公司应当重点防范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向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与金融控股公司所属企业集团内其他机构之间关联交易的监测分析和风险管理,防止金融风险和实业风险之间的交叉传染。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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