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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等三部门:加大债券融资服务民营企业力度,严查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快讯

作者:邱利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07-22 21:28:24

摘要:7月22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通过加强金融服务引导、市场监管规范和部门沟通协作等方式增强债券市场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质效。

证监会等三部门:加大债券融资服务民营企业力度,严查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快讯

文/邱利

7月22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通过加强金融服务引导、市场监管规范和部门沟通协作等方式增强债券市场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质效。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通过完善融资服务、推动产品创新、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公司、银行理财、证券基金机构等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促进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二是通过教育引导、联合奖惩、追责问责等方式规范民营企业运营,维护良好市场生态;三是建立跨部门联络协调机制,加强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发展改革部门与各级工商联在规范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及时分析新情况,商议解决重大问题。

《通知》明确,加大债券融资服务力度。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纳入知名成熟发行人名单,提高融资效率;适当放宽受信用保护的民营企业债券回购质押库准入门槛;指导有关金融基础设施减免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做到“应免尽免”;优化监管考核机制,鼓励证券公司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承销业务投入。

《通知》要求,开展联合奖惩工作。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蓄意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发行人,依法依规限制其债券融资;支持奖励守信企业,各级工商联加强对守信典型的宣传引导,在相关推荐工作中优先重点推介。

《通知》指出,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坚持底线思维,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受托管理人及债券持有人在债券违约处置中的核心作用,强化发行人契约精神,严格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纠纷化解过程中行业协会和商会的调解作用,推动各方综合利用多种市场化工具依法有序开展处置工作,提高处置效率。


编辑: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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