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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便利外资投资债券市场,惠及上千家境外机构|快讯

作者:宋婕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05-27 23:26:16

摘要:5月27日,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发布联合公告〔2022〕第4号《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下称《公告》),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三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便利外资投资债券市场,惠及上千家境外机构|快讯

文/宋婕

5月27日,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发布联合公告〔2022〕第4号《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下称《公告》),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公告》明确,一是坚持以法人机构为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明确各方权责,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自主选择交易场所;二是立足我国商业银行柜台、跨市场转托管、“债券通”业务等多年良好实践,坚持穿透式数据和信息收集,探索建立健全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境内托管银行提供债券托管服务。

根据《公告》,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商业类机构,应当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符合监管要求,近三年未因债券投资业务的违法或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等。

《公告》还规定,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债券借贷、以风险管理为目的的相关衍生产品、开放式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投资管理需要,将其在合格境外投资者项下的债券和根据本公告所投资的债券以非交易过户等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进行双向划转,并可以将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账户内资金与根据本公告及相关规定开立的资金账户内资金在境内进行双向划转。

截至2022年4月末,中国债券市场余额为138.2万亿元人民币,自2016年起稳居世界第二,共有1035家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总持债规模为3.9万亿元人民币,较2017年末增长了225%。


编辑: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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