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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金李:股权投资退出机制不完善严重影响资本循环再投资效率和行业整体发展

作者:刘佳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03-05 11:07:36

摘要: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南方科技大学代理副校长金李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对股权投资有着复杂、灵活、非标准的投融资需求,不能简单套用传统监管方式,需要采取差异化监管,保持最低限度的必要监管,保护市场自由竞争机制,避免过度监管抑制行业活力。

全国政协委员金李:股权投资退出机制不完善严重影响资本循环再投资效率和行业整体发展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佳 北京报道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如期而至,来自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带来多项提案,积极建言献策。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南方科技大学代理副校长金李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对股权投资有着复杂、灵活、非标准的投融资需求,不能简单套用传统监管方式,需要采取差异化监管,保持最低限度的必要监管,保护市场自由竞争机制,避免过度监管抑制行业活力。

股权投资是社会资本进入实体经济的重要渠道,也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最有效的方式之一。高度市场化的活跃的股权投资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高资本效率。

然而,当前我国的行业发展不成熟、配套环境不完善,行业整体面临募资难、投资难、退出难等问题。

2020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新募集总规模为11972.14亿元,同比下降3.8%;人民币基金问题更加突出,2020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人民币基金新募集金额为10086.30亿元,同比下降8.1%; 除少数大型股权投资机构的募资情况尚可外,行业整体募资情况不佳。

金李指出,银行保险资金很少选择需要长期陪伴企业成长的股权投资,同时社保基金投向一二级市场的资金量反差巨大。目前,国有和上市公司投资对行业和地域有限制性要求,而小投资人一是受IPO穿透核查的人数限制,二是经常在项目IPO前被监管当局以禁止“三类股东”的理由而清理出局,这些导致行业募资困难。

金李认为,疫情稳定后商业活动恢复迅速,2020下半年起投资回暖,围绕“科技兴国”、“进口替代”、“消费刚需”、“医药健康”等领域的投资热度高涨,但机构往往决策估值机制不成熟,项目信息不对称,导致项目估值不断被哄抬、明星项目竞价激烈,影响创投基金的退出收益率,行业高素质人才的匮乏制约行业发展。

“自2015 年以来,为防范金融风险,将股权投资基金视同证券投资基金监管。过度监管带来投资效率损失。另外,税负公平有待提高。”金李表示,目前国家已制定了关于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应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然而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限合伙创投企业和个人投资者以及未备案的创投企业均无法享受该政策。此外,股权投资的对象多是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可享受15%优惠税率,但投资机构与创业者承担相同的风险,却要承受更高的25%税率,还存在有限合伙企业股权投资分红重复征税问题,加重了税务负担。

不仅如此,在监管环境上,目前沪深交易所为股权退出提供空间,但是其门槛较高。中小企业股转系统虽建立以来发展迅速,但挂牌企业量及市场活跃度有待提升。北交所的开通提升了新三板流动性,但成交量及市场活跃度还需培育。西方国家并购退出是股权投资退出的最主要渠道,而中国的并购市场在提高审核效率、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以及拓宽并购融资渠道等方面仍有较大改进空间。退出机制的不完善严重影响资本的循环再投资效率和行业的整体发展。

因此,金李建议,放宽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以及其他合格投资人出资限制,并客观评估已在中基协备案的股权基金在IPO项目中的控制权和影响力,合理界定外资成分,放宽“数人头”形式的投资人数审查等,在解决募资难题同时也缓解非法集资的压力。

同时降低创投机构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标准。他表示,对股权转让损失难以核算,无法税前扣除的问题,可以通过允许采用专项申报的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税前扣除; 给予股权投资机构及其管理人与高新技术企业一样的所得税优惠;明确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从有限合伙企业处取得风险投资的股息红利免税政策,从而避免重复征税。

在稳定IPO的速度上,金李建议,通过增量改革不断改善存量市场质量。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打通各板市场间的转板通道,为创投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退出时点和方式选择,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内部的优胜劣汰的功能,进一步提高并购市场审核效率,拓宽融资渠道。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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