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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引导长期资金入市 保险资金获准投资公募REITs

作者:吴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1-11-18 10:19:54

摘要:为进一步丰富保险资产配置结构,助力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提高直接融资比重,11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意保险资金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即基础设施公募REITs。

监管引导长期资金入市 保险资金获准投资公募REITs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为进一步丰富保险资产配置结构,助力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提高直接融资比重,11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同意保险资金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即基础设施公募REITs。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资金具有期限长、规模大、来源稳定等特性,与基础设施项目融资需求天然契合。”

截至2021年9月末,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产品,累计投资交通、能源、水利、棚户区改造等基础设施领域3.31万亿元,为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提供了融资支持。

“基础设施基金以基础设施项目作为底层资产,项目运营周期较长,强制派息分红,能够较好匹配保险资金长期配置需求,为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新的投资工具。”上述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道。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对保险资金运用是利好。REITs流动性较高、收益相对稳定,安全性较强,投资者保护性更好,与保险资金需要覆盖刚性负债成本的属性较为契合。同时,REITs产品的周期相对较长,其长久期的资产属性符合寿险长期资金的配置需求,可优化保险资金的投资结构,缓解目前保险资金面临的期限结构错配风险。”

哪些险企可以投资基础设施基金?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是国际金融市场成熟的金融产品。我国“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今年,我国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以来,社会各界反应积极正面,市场运行平稳有序。

在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看来,基础设施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与保险资金需求相吻合,能够较好匹配保险机构的投资特性。一是基础设施基金以基础设施项目作为底层资产,项目运营周期较长,强制派息分红,能够提供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和保险资金长久期属性相匹配。二是基础设施基金和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相关性较低,有利于保险资金开展分散投资。三是基础设施基金的发行标准统一,信息披露程度较高,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为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了标准化投资品种。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基金,既能更好满足保险资产长期配置需求,又能拓宽参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渠道,服务国家战略发展。

此次,银保监会明确了保险资金试点投资基础设施基金的相关监管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开展投资。那么,哪些保险机构符合投资基础设施基金的要求?《通知》明确要求,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基金投资业务的,应当公司冶理完善,市场信誉良好,具备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投资管理制度,经营审慎稳健。

具体来看,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自行投资基础设施基金的,应当具备不动产投资管理能力,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不得低于80分,上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50%。

同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专业管理机构投资基础设施基金的,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不得低于60分,上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20%。

此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或通过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基础设施基金的,应当具备债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且公司最近一年监管评级结果不得低于C类。

保险资金投资的基础设施基金,基金管理人和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在注册资本、管理资产、专业人员、资产托管、风险隔离等方面,应当符合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监管要求。其中,基金管理人和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的管理资产和专业人员可以合并计算。

银保监会指出,保险机构应当健全公司治理,完善投资基础设施基金的决策程序和授权机制,建立相对集中、分级管理、权责一致的投资决策和授权制度,明确相关决策机构的决策权限。

对险企风控能力有哪些要求?

在风控能力方面,《通知》也对险企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而言,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投资的基础设施基金及投资于基础设施基金比例不低于80%的资产管理产品,应当纳入不动产类资产投资比例管理。

《通知》指出,保险机构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前,应当对基础设施基金持有项日的经营管理、财务、现金流、法律权属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形成分析评估报告。

同时,保险机构应当加强投资基础设施基金的风险管理,按照上市权益类资产投资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保险机构应当审慎评估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岀现的重大风险,制定相应风险处置预案。基金净资产发生10%及以上损失,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项目现金流或产生现金流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银保监会表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应当将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基金情况纳入季度资金运用情况报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将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基础设施基金情况纳入年度产品业务管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相关投资情况、项目运营情况、风险管理情况等。

保险机构违反本通知规定投资基础设施基金的,银保监会将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基础设施基金能够较好匹配保险资金长期配置需求,为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新的投资工具。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分类指导,支持保险资金规范开展基础设施基金投资业务,防范投资风险。

具体而言,一是加强业务审慎监管。综合运用监管评级结果、投资管理能力等监管工具,支持合规审慎、评级较好的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基金投资业务,限制经营激进、风险较高的机构开展新业务。对于违反规定投资的机构,依法采取有关监管措施,提高违规成本。二是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督促保险机构加强投资主动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产品交易结构和基础资产状况等风险评估,落实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三是完善配套监管措施。加强沟通协调,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挥基础设施投资和产业链延伸优势,参与基础设施基金底层项目运营管理,丰富REITs产品形态,服务保险资金保值增值。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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