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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纲:平台公司的支付机构可分别与上百家银行连接,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作者:刘佳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1-10-10 08:36:30

摘要:针对平台公司在支付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大型互联网平台公司开放封闭场景,在支付方式上给消费者更多选择,从而为中小企业创造发展空间。

易纲:平台公司的支付机构可分别与上百家银行连接,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佳 北京报道

当前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正在对经济社会发展、生产生活方式、全球治理体系产生深刻影响。

在数字经济时代,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是全球性趋势,科技向善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要求,如何在提升金融业创新能力的同时防范负面效应是各国面对的共同挑战。

近日,中国央行行长易纲在国际清算银行(BIS)监管大型科技公司国际会议上的讲话中表示,为应对上述挑战,中国持续弥补监管制度的“短板”,陆续出台了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措施。

“相关举措集中体现为以下三条监管实践:一是金融作为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二是建立适当的防火墙,避免金融风险跨部门、跨行业传播。三是断开金融信息和商业信息之间的不当连接,防止‘数据-网络效应-金融业务’的闭环效应产生垄断。”易纲称。

之所以要持续弥补监管制度的“短板”,是因为在技术进步的推动下,中国金融科技蓬勃发展。

据易纲介绍,在大型科技公司推动下,中国移动支付快速发展,目前普及率已达86%。2020年中国网上零售额达12万亿元,同比增长11%。支付费率上,中国移动支付和网络支付费率均不超过0.6%。

“金融科技发展还有效助力普惠金融。截至今年7月末,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小微经营主体3800多万户,有效促进了就业,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超7100亿元,整体可持续。”易纲称。

但也要直视,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给中国监管当局带来了新挑战。

具体表现在,无牌或超范围从事金融业务、支付业务存在违规行为、通过垄断地位开展不正当竞争、威胁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挑战传统银行业的经营模式和竞争力等。

易纲指出,中国头部平台公司在开展电商、支付、搜索等各类服务时,获得用户的身份、账户、交易、消费、社交等海量信息,继而识别判断个人信用状况,以“助贷”名义与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合作,相当于未经许可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头部平台公司在同一个平台下提供理财、信贷、保险等金融服务,放大了金融风险的跨产品、跨市场传染的可能性。

与此同时,中国平台公司下设的支付机构可分别与上百家商业银行连接并开立账户,带来结算最终性问题,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部分平台公司违规将客户沉淀的备付金投资于多类金融资产。平台公司还在支付链路中嵌套“花呗”“借呗”等信贷业务,误导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平台公司天然具备“赢者通吃”属性,可能引发市场垄断,降低创新效率。国内部分平台公司通过交叉补贴等方式抢占市场,获得市场支配地位后实行排他性政策,如排斥竞争对手进入平台、提供服务,二维码支付业务仅支持科技集团内部相关APP扫码支付等。

此外,大型平台公司存在过度收集、甚至滥用消费者信息的情况,不利于消费者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基于此,易纲表示,人民银行始终秉承三条理念,即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互联网经济和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不断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促进公平竞争;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数字领域强化科技创新国际合作。

截至目前,易纲坦言,在支付业务方面,去年底以来,金融监管机构要求断开支付工具与其平台上的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使支付业务回归本源。

在审慎监管方面,2020年9月,建立了金融控股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开展金融业务的平台公司依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将集团内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活动的机构全部纳入金控公司监管。

在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方面,平台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应遵循“同样业务,同样监管”原则。人民银行要求平台公司全面剥离与个人征信相关的业务,通过持牌个人征信机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化信息垄断为信息共享。

在强化反垄断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方面,出台了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针对平台公司在支付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大型互联网平台公司开放封闭场景,在支付方式上给消费者更多选择,从而为中小企业创造发展空间。

在强化数据保护,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在征信领域规范了个人信息保护及信息主体各项合法权益。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易纲表示,未来将继续强化支付领域监管;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并表管理,规范关联交易,加强审慎监管;继续完善有关制度,落实个人征信等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发挥好与反垄断部门的监管合力,遏制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垄断行为,积极应对算法歧视等新型垄断问题;在确保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实现更精准的数据确权,更便捷的数据交易,更合理的数据使用,继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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