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代理变更声明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1-04-24 11:47:50
摘要:自2021年1月1日起,北京华夏时报新征程传媒有限公司独家代理《华夏时报》各项经营业务,全面负责《华夏时报》、华夏时报网及系列新媒体的运营、广告、发行等。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为促进华夏时报社的改革发展,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北京华夏时报新征程传媒有限公司独家代理《华夏时报》各项经营业务,全面负责《华夏时报》、华夏时报网及系列新媒体的运营、广告、发行等。
原所有代理公司的代理授权自动终止。今后从事《华夏时报》全媒体经营代理业务,须与北京华夏时报新征程传媒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代理协议。
特此声明。
华夏时报社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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