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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被判归还四川信托本息42.55亿元及违约金 对投资者的第一个好消息

作者:刘佳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1-04-30 23:11:50

摘要: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诉讼标的额高达47.97亿余元,是上海金融法院建院以来受理的最大标的额案件。由于案件标的额特别巨大,社会关注度高,上海金融法院高度重视,由院长赵红担任审判长,与综合审判一庭庭长单素华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泰禾集团被判归还四川信托本息42.55亿元及违约金 对投资者的第一个好消息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佳 北京报道

随着上海金融法院建院以来受理的最大标的额案件宣判,对深陷漩涡的四川信托来说,或是被加强管控后迎来的第一个好消息。

4月29日,上海金融法院微信号发布消息称,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审结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四川信托”)诉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禾集团”)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经上海金融法院审理认为,信托贷款合同及各担保合同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并合法有效,当事人应依约履行。判决泰禾集团偿还本金39.95亿元,截至2020年1月19日的利息、罚息、复利等共计2.6亿余元并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以本金39.95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恒祥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振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龙润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诉讼标的额高达47.97亿余元,是上海金融法院建院以来受理的最大标的额案件。由于案件标的额特别巨大,社会关注度高,上海金融法院高度重视,由院长赵红担任审判长,与综合审判一庭庭长单素华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追索47亿元

提及该案件,事情要追溯到3年前。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12月20日,四川信托与泰禾集团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以信托资金向泰禾集团发放贷款人民币40亿元,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恒祥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振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龙润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提供相应担保。

然而签订上述合同后,泰禾集团未能根据贷款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本金和利息。于是,四川信托便将泰禾集团起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请求判令泰禾集团偿还本息、罚息、复利等共计47.97亿余元,同时请求判令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承担担保责任。

今年1月6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由于泰禾集团当时对贷款本金及利息计算均有异议,该案件未能得到宣判。

对于争议焦点则是被告泰禾集团、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恒祥置业有限公司认为存在“砍头息”,缘由是其对贷款本金及利息计算均有异议,泰禾集团在贷款发放后10日内即按年利率0.21%支付第一部分利息,性质上属于“砍头息”,且贷款发放时扣除了信托保障基金费用,欠付本金金额应作相应抵扣;原告四川信托诉请主张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时点认定有误;利息、罚息及复利计算标准过高,请求法院予以调整。

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合议庭充分听取原、被告诉辩主张,并围绕信托保障基金及以年利率0.21%支付的利息是否应当在本金中扣除、原告主张的违约利息是否过高、贷款逾期起算时点如何确定以及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否有效等争议焦点进行审理。

不构成“砍头息”

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认为,信托贷款合同及各担保合同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并合法有效,当事人应依约履行。

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信托业保障基金的交纳义务人为泰禾集团,原告在贷款发放时扣除相应费用并代为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应视为其已履行了该部分金额的贷款发放义务。

关于以年利率0.21%支付的第一部分利息,上海金融法院指出,结合利息实际支付与贷款本金交付的时间间隔及利息支付对资金使用影响的整体情况考量,泰禾集团支付该笔利息系其自行支配资金的行为,且未影响使用贷款的合理期限利益,不构成“砍头息”。

上海金融法院指出,逾期违约责任应以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约为前提,原告在本案中明确表示不主张贷款提前到期,故本案贷款逾期的时点应以合同约定的本息履行期限次日起算,逾期后罚息的计算基数也应以实际逾期的本息金额为依据,且利息、罚息及复利的计付标准应不超过年利率24%,法院对原告主张的违约金部分予以相应调整。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有权要求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对泰禾集团债务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据此,上海金融法院判决泰禾集团偿还本金39.95亿元,截至2020年1月19日的利息、罚息、复利等共计2.6亿余元并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以本金39.95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恒祥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振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龙润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对本报记者表示,之所以引发关注主要是涉案金额较大,对于四川信托来说,胜诉预期之前就比较明确,不会对其先有格局产生大的影响。“不过案件审批速度超预期,对于四川信托这个项目来说是很大的利好。对于行业来说,也是在于审批速度上,对金融法院有了更多的期待。”

股权减计为0元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四川信托的股东之一宏达集团将持有的四川信托股权2020年末的账面价值减计为0元,原因是四川信托未对其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而在去年底,四川信托已改组董事会,宏达股份在四川信托新一届董事会中未派有代表。彼时宏达股份表示,从2020年12月22日起对四川信托不再具有重大影响。

同时宏达股份已于去年7月底宣布放弃对四川信托的增资,并同意四川信托引入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者;宏达股份同时透露,关联方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也放弃了对四川信托进行增资。

而今年,四川信托收到了四川银保监的一张创下信托业罚款数额最高纪录的罚单。2021年3月12日,四川银保监局在官网挂出一张罚单,因四川信托存在的13项违法违规事实,合计对四川信托罚款3490万元。

四川信托在被加强管控后,虽然追讨债务的动作有了好的开端。但“对四川信托来说,信托公司履行受托责任,维护投资者利益,积极催收、保全信托资产是必要的,尤其在这比较艰难的时刻。”用益信托研究员喻智对记者表示。

未来,四川信托的路还很漫长。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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