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改革不能“僵尸化”
安邦咨询公司高级研究员 徐斌
近日,监管层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办法与之前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仔细研读这些法规后,不禁让人疑虑重重:中国银行业改革究竟往何处去?
因为上述法规主要内容,都是银行作为企业管理经营应尽职能之内的本分事情,犯不着管理部门为之操心。有些规定,仔细思索,近乎无厘头。譬如《个贷办法》要求执行贷款面谈面签制度,防止出现个人被不法分子冒名套取银行贷款,或借款人的信贷资金被他人冒领挪用。要知道,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如此不上路,是应该吃官司的!不能老百姓ATM机多取个几万就被判无期,而被骗子冒领贷款,银行老总却一脸无辜。
任何人只要研读这些要求,可能都会觉得,这好似一家银行老总在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上面的讲话,而不像监管部门的发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里面细致入微的规定,让人觉得中国各大银行都是监管层领导下的事业单位。
1999年,中央成立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去剥离四大国有银行的万亿坏账,并且费尽苦心引来国外战略投资者搞上市,目的是为什么?不就是希望中国银行业政企分离、走市场化改革的路子吗?不错,现在中国金融业确实处于全面管制状态,无论是利率、行业准入还是资本账户等等方面,中国银行业现在离充分竞争的自由市场经济还很远。但无论是中国经济决策者还是管理者,历年来,无论是公开表态还是内部讲话,都是希望朝着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走的,没有谁说要退回计划经济时代搞政府主管。2008年底中国信贷膨胀和2010年初的信贷收缩,都是特殊时期的特殊做法,是防止经济衰退的补药和退烧胶囊,不是日常吃的大米馒头。现在监管层“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出台,让人恍惚觉得,中国银行业改革开始开历史倒车,有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可能。
监管层防止银行业系统性风险,无可非议,但起码也要注意,哪些是导致行业崩盘的因素,哪些是银行经营管理的范畴。最重要的是,银行监管还是要走市场化改革的路子,让银行更像一家企业,而非部委下属事业单位。如果真要这么走,一旦经济衰退,中国银行业可能重蹈上个世纪90年代日本银行业集体“僵尸”化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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