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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报1亿多元重大诉讼,ST东网及两任董事长领证监会罚单,受损投资者民事索赔诉讼窗口打开

作者:吴立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0-11-20 16:10:52

摘要:ST东网(002175)11月19日盘后公告,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于2020年11月13日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于近日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迟报1亿多元重大诉讼,ST东网及两任董事长领证监会罚单,受损投资者民事索赔诉讼窗口打开

吴立骏

ST东网(002175)11月19日盘后公告,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于2020年11月13日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于近日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2018年8月9日至2019年7月10日,东方网络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民事诉讼9起,涉诉金额13910.99万元。2019年4月26日,在披露2018年报时,东方网络已经知悉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5起诉讼案件,涉诉金额合计10236.70万元,达到最近一期(2018)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的16.13%,已达到应当及时披露的标准,而直至2019年8月8日,东方网络才予以披露,构成证券法所述信披违法行为;时任董事长并代行董秘职的彭敏和时任总经理、董事长张群是对公司上述信披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广西证监局依法决定,对东方网络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彭敏、张群给予警告,并分处5万元、3万元罚款。ST东网表示,根据告知书认定,本次涉及的信披违法行为未触及深交所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行政处罚的落地,意味着民事索赔诉讼窗口打开。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股票索赔律师吴立骏提示,凡是在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期间买入ST东网,并在2019年8月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到电子邮箱Jitisu@163.com加入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诉前准备,也可上“追寻胜诉网”或加微信jiti515提交获赔报名申请,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因2017、2018年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且2018年财报非标,东方网络公司股票此前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今年11月3日起,公司股票成功“摘星”,简称由“*ST东网”变为“ST东网”。公司表示,2019年审报告显示公司去年净利润1.53亿元,当年财报被出具保留意见,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但保壳隐忧并未消散。三季报显示,ST东网今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约1.39亿元,同比-15.44%,净利润亏损约6.71亿元,同比-653.34%,期末公司净资产约-5亿元,上年末为1.7亿元。若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仍然为负值,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而一笔蹊跷的高达数亿的“天降”负债同样值得关注。2020年10月15日,该公司曾预告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5000万元至-3500万元,后修正为-67097.99万元。公司的解释是,公司与国投泰康安杰基金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事,基金管理人一直未提供安杰基金资产、负债及净值相关资料。考虑到公司原董事陈某涉嫌舞弊侵占安杰基金资产、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安杰基金投资资产的净值暂按0元估计,根据仲裁裁决结果,在今年第三季度确认预计负债62584.89万元。

11月19日,ST东网收报1.35元,年内跌幅约30%,远远跑输大势,最新市值仅10.18亿元,而2015年中公司股价曾突破35元(前复权),总市值一度逼近270亿元。截至今年9月末,公司股东人数51018户。

(本文由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供稿,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吴立骏律师,法律本科,熟悉证券法、公司法,精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从事投资者维权索赔工作10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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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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