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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寻找接触者!山东峄城区两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这一周去了这些地方

作者:公培佳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0-02-01 22:51:26

摘要:2月1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出公开信,紧急寻找1月31日确诊的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接触者。

紧急寻找接触者!山东峄城区两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这一周去了这些地方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公培佳 北京报道

2月1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出公开信,紧急寻找截至1月31日已确诊的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接触者。《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公开信公布了患者李某侠、王某确诊前最近一周的行程轨迹。目前,两人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行程轨迹

公开信写到:李某侠(枣庄市市中区首例确诊病人李某荣之妹),女,50岁,家住峄城区濠江花园4号楼。该患者1月26日出现发热,体温37.5度,其丈夫到徐楼社区门西的百姓大药房帮其买药,服药(布洛芬片)后体温降至正常,其余无不适症状。1月30日10时,因发热,由“120”救护车送至峄城区人民医院感染科隔离观察治疗。

李某侠确诊前最近一周的具体行程轨迹是:

1月22日12-14时,在峄城区前湾村母亲家中与李某荣接触;

1月23日-27日上午,在濠江花园小区内居住活动;

1月27日15-16时,在峄城区宏学路台湾书城购书、承水路VIVO手机店购买耳机;

1月28日,在濠江花园小区内居住活动;

1月29日下午,经区疾控中心人员流调后,按要求进行居家医学隔离观察;

1月30日10时,因发热,由“120”救护车送至峄城区人民医院感染科隔离观察治疗。

王某,男,李某侠之子,22岁,与母亲同住。1月27日出现发热,体温38.7度。1月30日10时,因发热,由“120”救护车送至峄城区人民医院感染科隔离观察治疗。

王某确诊前最近一周的具体行程轨迹是:

1月25日16-17时,自驾到市中区贵诚购物中心购物;

1月26日8时-28日10时,在单位工作活动(有关人员已采取措施);

1月28日10时40分,在坛山街道徐楼社区门西旁百姓大药房打针;18时,在坛山街道徐楼社区门西旁百姓大药房打针;

1月29日,家中休息;

1月30日10时,因发热,由“120”救护车送至峄城区人民医院感染科隔离观察治疗。

重要提示

记者看到,公开信特别提示:请相关时段在濠江花园小区人员、徐楼社区门西旁百姓大药房工作人员及购物者、峄城区宏学路台湾书城和承水路VIVO手机店工作人员及购物者、市中区贵诚购物中心工作人员及购物人员,如有与患者有密切接触者,要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登记备案,详细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村(居、社区)要第一时间向区县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做好防控跟踪反馈。

其他人员要自觉进行居家隔离,自行测量体温。居家隔离时,应注意与家人单独居住,家庭成员全部佩戴口罩,实行分餐制,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做好家中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没有发热症状的,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请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拨打“120”电话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密切接触者,由“120”救护车接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全程佩戴口罩。

居家隔离期间,请严格遵守隔离规定,严禁擅自外出。居家隔离结束后,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参加大型聚会、活动等,不得去人员密集场所。

公开信同时公布了相关联系电话:峄城区疾病控制中心,0632-7711883;峄城区人民医院,0632-7711811、7781017;峄城区中医院,15689358519。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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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培佳
公培佳

《华夏时报》总编辑助理、总编室主任,分管华夏时报网、新媒体,长期任报纸头版头条主编、高级记者,关注宏观经济,研究区域经济发展和文化收藏趋势。2016年起,任中国记协第九届理事。2012年-2016年连续5年任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初选评委,2017年中国经济新闻一等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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