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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优先收运和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

作者:刘诗萌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0-01-23 14:47:13

摘要:《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联防联控。

生态环境部:优先收运和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诗萌 北京报道

1月23日,《华夏时报》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肺炎疫情),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月21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联防联控。已发生肺炎疫情的地方,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参照有关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科学应对并妥善处置医疗废物。未发生肺炎疫情的地方,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为保障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通知》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立即组织建立行政区域内各地市间的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科学调配医疗废物处置资源;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优先收运和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指导督促各地做好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工作。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已于1月21日发布了《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其中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医疗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检查重点包括:疫情有关定点医院和普通医院发热门诊产生的医疗废物要做到专人管理、及时收集、做好记录、分类存放、专车运输、定点处置;医疗废物运输环节应严格做好医疗废物转运管理,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严格执行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完善医疗废物转运环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杜绝运输环节环境风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要及时有效处置收集的医疗废物,可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单位要优先保障医疗废物处置。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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