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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答《华夏时报》记者:农村水源整治不能“一刀切”照搬城市的要求

作者:刘诗萌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0-01-17 17:02:49

摘要: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地方努力把依法行政、实事求是和维护群众利益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千吨/万人水源的保护,逐步带动其他规模的农村水源保护,努力实现农村的水源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

生态环境部答《华夏时报》记者:农村水源整治不能“一刀切”照搬城市的要求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诗萌 北京报道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农村饮水安全是决战脱贫攻坚和同步小康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基础。

1月17日,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兼水司司长张波回答《华夏时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截至2019年底,生态环境部已经组织调查了农村千吨/万人规模水源地10630个,完成保护区划定7281个,占68.5%,湖北等11省份基本完成了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由于农村水源量大面广,水源周边存在居民生活、农家乐、农业种植、养殖业等,如何实现水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包括群众利益的维护依然是当前面临的工作难点。

张波表示,饮用水源保护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往往是企业、城市在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在后,导致水源保护区、企业包括城镇搅在一起。农村水源的问题则更为复杂,现在划定农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村的村民和生产活动已经在那里了。如果简单地照搬城市水源的整治规范,按照统一的要求对全国的农村水源进行整治,可能难以落实,也容易造成所谓的“一刀切”,使工作陷入被动。

去年,生态环境部用了较多的时间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对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在调研中张波发现,要将依法行政、实事求是和维护群众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是一个很难的题目,不能简单地拍脑袋决策。

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2019年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共同印发了《关于推动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统筹做好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区内环境整治和风险排查等有关工作。张波表示,这一指导意见比较贴近农村的实际,也没有提一些过于硬的目标任务,给基层的干部留出了空间。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地方努力把依法行政、实事求是和维护群众利益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千吨/万人水源的保护,逐步带动其他规模的农村水源保护,努力实现农村的水源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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