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滴筹引争议,互联网公益“监管”要跟上

作者:李东北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12-06 19:06:24

摘要:“互联网众筹,从慈善法的角度不是慈善行为,尽管它源于善意,但它是一种个人的赠与行为。”邓教授还认为,“政府监管要跟上,行业自律也不能少。”

水滴筹引争议,互联网公益“监管”要跟上

近日,梨视频拍客一段视频将水滴筹推上了风口浪尖,水滴筹的线下志愿者在医院“扫楼”引导患者发起筹款,按单提成,末位淘汰,且存在随意填写募捐金额、有意隐瞒求助者财产状况等行为。

对此,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长邓国胜12月3日晚在《央视财经评论》节目中表示,“互联网众筹,从慈善法的角度不是慈善行为,尽管它源于善意,但它是一种个人的赠与行为。”邓教授还认为,“政府监管要跟上,行业自律也不能少。”

邓国胜表示,水滴筹本身就是一个企业,它有盈利动机,在管理模式里采取给予所谓志愿者提成的方式,这样会不会诱发志愿者为了获得更多提成来追求发单量?会不会对虚假信息形成失守甚至共谋?

现在从全球发展的趋势来看,公益跟商业的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在这种情况下,厘清公益与商业的边界确实具有很大的挑战。作为商业机构,不管什么原因要参与公益事务,最重要的是不要违反底线性的东西,如最起码的法律法规和基本道德,不能利用虚假信息来欺骗捐赠人。

邓国胜还认为,目前这种行为在监管方面确实有盲区,因为互联网众筹,从慈善法的角度不是慈善行为,尽管它源于善意,但它是一种个人的赠与行为。如果捐给慈善组织,这种捐款行为是受慈善法保护的,会由民政部门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管,慈善组织需要及时披露信息。但是个人通过众筹方式赠与,不受民政部门监管。传统工商部门对该公益领域也不很熟悉。所以,未来怎么做好?政府监管要跟上,行业自律也不能少。

“地推在商业模式上,吸引的购买人是消费者,它的信息是对称的,可在公益领域是不一样的,捐赠人本身不是消费者,只是捐了钱由受助人享受,其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所以,这种手段用在公益领域其实非常不合适,它很容易诱发这些所谓志愿者及平台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谋取自身利益。”

(内容整理自央视财经)

见习编辑:李茜楠 主编: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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